您好:我在2008年承包了一项建造厂房工程,甲方欠我200万工程款(这些钱是我方借来的),2009年3月份我方向法院起诉并保全了已完工的工程土地及房屋(法院做了评估准备拍卖),这时,一家寄卖行(高利贷)向法院起诉:08年9月份甲方将土地证抵押给寄卖行,抵押了56万,但是抵押字据上直接写的借款200万,抵押期限1年(经查实公章是假的,土地证是真的,被判刑一年,我们保全因此失效),现在放高利贷的土地证的抵押年审过期了,被法院扣回。 我想咨询的是:第一 甲方在抵押时是私刻的假公章(当时法人不是他,现在是他),最终他抵押的土地房屋有没有效? 第二 在抵押时拿现金56万,一角钱利息,但借据写的是200万,这是开庭时抵押人说的,这是不是只能按200万偿还?
伪造企业,私刻新公章是属于违法行为吗?按情节会收何种处分?谢谢!
当时人属于业务工作者,由于创业基金未能解决,属于无证无牌经营者,自身编造一公司名,并私刻一公章(以该公司名),从事经济行为(主要是勇用于签订收据)请问各位大状,按此类情节是构成违法,但情节严重吗?若受到处罚,会处以何种处罚类型?谢谢各位了! 没有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对他人造成损害!实属正当生意行为
建筑公司名下一个挂靠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公司同意,私刻财务专用章去甲方领取了该项目一定的工程款,而且该笔款项未用项目上,请问是否构成私刻公章及挪用公款?
甲私刻了A大学的公章,并伪造了A大学公文在A大学里办理了住宿的手续,后来甲的违法行为被学校发现并将甲扭送到公安机关。甲的行为是否触犯刑法的私刻公章罪。 私刻公章的行为如何界定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
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我是一家广告店的,有客户找我刻公司公章,我自己是不刻章的,我就拿到别人的刻章店里去刻,刻好再交给客户。客户拿着这个章构成了合同诈骗,而我就成了帮“帮凶”,现在案子正在调查,目前我是取保后审。请问这样会有怎样的后果?谢谢!因为我年纪小,这些方面一点都不懂。特此请教专家,谢谢!
《本人将7.4亩30年不变的土地以借款4万元方式抵押之2012年10月30日。如到期不还此合同为土地承包协议》 此协议是否有效? 跪求答案!谢谢!
我再给被人装监控的时候捡到一枚公章,后来出于好奇没扔一直留在车子的手扣里,在过检查站的时候被查到,车子被扣了。安装监控店主也给我做了证明,章是他那里客户丢在他那的 那个章是:动物监督管理局的章
我从单位辞职,公司领导不同意辞职,我就私刻公司印章把档案调到新的单位。就我私刻公章调走档案一事,我触犯了什么法?最严重的结果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