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家在浙江桐乡市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包括一间商铺和一套住宅,房屋属于自建房,并非商品房。商铺在我购买之前已由原来的房东出租给了A,我购买了之后A继续向我租用商铺,但是我们之间并没有签订任何的租用合同,也没有口头上的约束,只是单纯的按月租用。由于我自己比较忙,在将商铺出租给了A之后我就将房屋委托给了中介公司代为管理。2010年由于A的生意不景气,A变将商铺以2万元的费用转让给了B(不包含商品和房租),在A将商铺转租给B的过程中我本人并不清楚,中介公司也不清楚。在A与B的转让完成之后,B继续向中介公司按月租用商铺,B与中介公司与我并未签订任何的租用合同和口头约定。但是现在我想收回商铺自己做生意,我和B说明了我的意思之后B却向我要2万元的转让费,并且附加要我将他店铺里的所有商品全部转下来,我感觉他提的要求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我当时就表态我不可能向他支付2万元的转让费,并且也不可能将它店铺里的商品转下来。我表态之后他变拒不让出商铺,。我现在想知道,他所提的要求在法律上有没有依据,如果他不让出商铺我又将如何收回我的商铺。
你好! 我家有两块分别约70平方的祖传菜地,一直在耕种,这几天因为旁边的一户人家想扩大他家建房的地基,想强行用推土机掩埋我家菜地(菜地地势较低),已经掩埋了三分之一,请问我该如何 争取回这两块菜地的使用权?
请问本人有一套15平方左右的使用权公房,(单独一间,没有卫生间,烧菜的地方是和其他人家合用的) 一本户口本,有4个户口,父母和我还有我妻子,想和父母分开为两个户口本是否可以?怎么分户?谢谢! 现父母在外面租房,我和我妻子贷款买了套60平方的产权房,目前这套15平方的房子租给人家使用。
我的父亲是军人,在部队分得一套91平米的军产房,后来转业到地方,在地方没有分房。母亲的单位也从来没有分过房。请问我父亲现在去世了,母亲和我对该房的使用权和继承权如何解释,部队是否有权收回房子 补充:军产房属于无产权类的,没有交过钱买断
我老公家有3个门面,2002年买的时候就没有所有权,只有50年门面经验使用权,在我们当地公证处公证了的。当时买时使用权的合同上就是我老公的名字。2002年至2004年是我公公自己经营的,2004年与别人租赁时都是我老公签的合同(从2007年到现在的合同有保存),但是租金是我公公收的。现在我公公说要把门面使用权给我老公妹妹
土地收回政府多年没用!请问我作为曾经拥有使用权的人现在又权利使用吗
我是四川这边的请问一下我的土地多年前辈政府征用!政府多年并没有用我的土地!请问我是否在享有使用权,请问我作为曾经拥有使用权的人现在又权利使用吗?听说政府3年没用征回土地!我继续享有使用权利.是这样的吗、
土地收回政府多年没用!请问我作为曾经拥有使用权的人现在有权利使用吗
我是中山这边的请问10年前我就在这里居住了,房地产老板可能破产走了,我们就搬进住了10多年,政府没有用过这土地,现在法院要我们搬,我们有这个权力不搬吗?
因甲方未对商业使用性质更改,合同期满单方面终止商铺的商业使用权
我所在的商场因合同期满,现在各商户要求续约继续经营,但甲方单方面以更改使用性质,不再经营商业为由要求所有租户清退。我们所得知是这个商业性质一直未作更改,请问这合乎合同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