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国有企业所开办的小学今年6月份通知学生家长学校于下学期停办,但没有具体与市教育局申请和对接学生就读事项。致使现在开学在即,100多名学生无处上学。这种状况,当地政府与该单位协商暂借其校舍由政府办学,等新学校建好后再将学生转入新学校。但这一方案未得到企业的同意。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让企业接受这一要
我单位原来是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将单位厂区及一栋集体住宿用地规划后用于房地产开发。我是94年进单位的,现住的集体住宿将被拆,我该如何维权?
深圳公司在上海成立国有分公司,公司名称《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上海浦东公司(被告)》,但工商局给被告下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因被告欠我公司650万元,诉讼期间被告为逃避债务被工商局吊销,工商局确认被告为国有企业(非公司法人)根据沪高法(2000)369号处理意见,被告上级主管单位负责清算,清
本人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持牌人,现想变更为以妻子名持牌,厂名、地址等一切照旧不变,请问要办何手续?是否要打税?如何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