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国有非公司企业法人被吊销后主管部门负责清算欠债额是多少

国有非公司企业法人被吊销后主管部门负责清算欠债额是多少 深圳公司在上海成立国有分公司,公司名称《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上海浦东公司(被告)》,但工商局给被告下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因被告欠我公司650万元,诉讼期间被告为逃避债务被工商局吊销,工商局确认被告为国有企业(非公司法人)根据沪高法(2000)369号处理意见,被告上级主管单位负责清算,清算还款额是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mU9188(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1-07-26 10: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