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我和老公都是深户,我们婚前各有一套房,都是贷款买的,没有付清,但是老公那套房我也有承担装修和家具家电的费用,由于当时如果加了我的名字就属于二套房,首付要提高很多,他没有那么多资金,现在结了婚,想加上我的名字,但是据我了解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不能加名字的,是这样吗? 如果不能加名字,那么可以通过公证来维护我的权益吗?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
一定要请律师起草吗?还是我们可以共同书面协议,签字指纹即可?
事情有点复杂,时间有点长,大概是6、7年前的事情。我爷爷那辈的事情。我爷爷有兄弟三个,在大。老二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老三光棍,有房子和土地。老大先故,然后是老三最后是老二。老三生病时我爸妈又照顾,有人证,然后老二的儿子给老三送了葬,然后所有遗产都归了老二的儿子,老二还有两个女儿。房产证在老二儿子手里。
我妹妹病死前遗嘱将她自己购买的一套商品房留给我,另外一套经济适用房留给弟弟。妹妹已离婚多年,并膝下无儿女。现在我想执行妹妹的遗嘱将留给我的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需要办什么手续才能够将房子过户至我名下?
2006年,别人跟我借款10万元,我要求用他的住房做抵押,我们办理了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是我的名字,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当时他为了少交费用,在借款合同上写的借款金额是1万元,他房子评估是8万元。并且做了公正,实际借款为10万元,有借条。在以后他按时给付利息,并陆续两次在我这里再次借款10万元和10.25万元,在借条上注
您好! 我们家以前是一个户口薄,户主是我爸爸,房产证上是我爸爸的名字,前年我爸爸把爷爷奶奶的户口分开了,现在等于是一个房产证两个户主了,房产证还是我爸爸的名字,请问一下房产证我爷爷奶奶还有份吗?我爷爷奶奶也是一个户头是不是也可以另外有一个房产证?
请问,房产证上的人,是否可以不经过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就把房产过户给别人?也就是说,丈夫私自把房产过户给别人,而他的妻子孩子不知道,这样做可以吗?
今年2012年4月份自己购买了一套苏州地区的“期房”,预计明年2013年8月份交房,同时明年2013年年底才能拿到房产证。现在我和女朋友预计今年 2012年10月将注册结婚,女友现在提出要求在明年交房和办理房产证时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 请问:1、这种情况属于婚前财产吗? 2、如果明年在交房的时候/办理房产证,加
我想咨询如下债务法律,我爸爸4年前因为做生意欠别人钱,并且逃跑了,剩下唯一一套房子,现由我妈和我们两兄弟居住,房子早被债权人告上法院查封至今,但由于我爸妈是在债务发生前离得婚,所以现在法院出公告要求我搬离属于分给我爸的部分,我想问法院有权这样做吗???法律上不是规定债务人仅有唯一房产时仅可以查封而不
我在婚前首付五万买了一套房子,婚后用我的个人工资按揭贷款至今。且婚后的家具都是用我平时省的购买,结婚6年,丈夫一直以各种理由逃避付房费费,且以婚后房产一人一半威胁离婚他将得一般的房产,在外肆无忌惮。怎么办
爷爷奶奶健在时,曾手写房产赠与一份,由于奶奶不会写字。由爷爷代笔签名最后按的指印。现在爷爷已经去世,奶奶健在。这份赠与具备法律效力吗?奶奶可否更改这份赠与呢?
我和老公领证后去买了一套贷款的房子 首付是他们家付了 但交款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其余的贷款一直由我来还,如果我提出离婚了该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