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女儿今年5岁,3月22日晚在望京英孚上课时被对面教室的门夹伤,造成左手中指指端骨折,从监控录像上看,助教当时就在旁边,但没起到提醒监管的责任,开始时望京校长不承认英孚有责任,后来我在网上发帖后,英孚上海总部和我们联系并表示他们愿意负责,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后,在签署时发现是份保密协议并对我们有很多的限制,比如不得对第三方包括报刊,广播,电视,网络,自然人……(基本概括了所有类型)透露意外伤害事件和保密协议,我们要在3天内删除在网上的帖子,如果没做到,英孚要求两倍赔偿。我们觉得很不公平就没签。现在想咨询您,这种情况是否起诉比较公平(开始时考虑到起诉的麻烦我们选择了协商)?如果起诉,律师费用大约多少?误工费是否一定要出示收入因此事而减少的证明?望京英孚去年就发生了一起挤手事件,今年3月份开庭,英孚说法院没支持原告的误工请求,一定要出示收入减少证明才行。可是我在网上查到的是误工费没有明确规定,要看法官个人风格。而且我请的年假,如果出证明估计得等年底,想咨询一下您的看法,多谢! 新手分不多,请见谅!
2010年12月10日,下午4:45,一名两岁半工半的幼儿说要上厕所,他的班主任就跟他到厕所,帮他脱裤子,然后在旁等候,等小孩上完厕所,老师叫他起来准备帮他穿裤子时,小孩才走一步就摔倒在地上,结果右前额缝了三针。幼儿园已负了全部的医药费,但家长现要求幼儿园赔偿小孩的营养费,家长的误工费,家长要接受小孩额头上多
一天早上,我上好课后布置了作业让孩子们写,在写字的时候有位小朋友碰撞到了另一个小朋友,可另一个小朋友以为他是故意碰撞他的,所以把他拖倒了,意外的是撞了了小木凳上,耳朵出血,我将拿了毛巾把他的耳朵闷好,就及时的将幼儿送到了医院,到了医院医生说得缝针,缝好以后得住院,到了第二天,作为班主任的我,就买吃的
我是一名幼儿老师带孩子饭后散步时,去经常玩的健身器材那活动幼儿发生意外。我通知孩子妈妈孩子的受伤情况,孩子妈妈给孩子奶奶打了电话,孩子奶奶要幼儿园派车,我马上告知幼儿园要车准备送幼儿(在准备需要时间和安排)。 奶奶看到孩子的伤口后说不要等直接带孩子走,我马上安排好幼儿午睡情况后进行交接,就跑
幼儿在校读书,手指受伤,被医院误诊,造成手指坏死被截除,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赔偿标准是多少?具体该从哪些方面进行赔偿计算?总体该赔偿多少钱才合理?谢谢
昨天孩子在校下午课间休息时间去厕所回来时,在走廊里往教室跑,同时邻班一孩子从教室往外跑,结果两人相撞,导致我孩子右脸面部受伤。缝了六针,我应该怎样处理?
我儿子9岁,在都二年级,吃饭由学校负责,4月20日中午吃完饭后与同学在学校操场玩耍时不慎摔倒,右面缝了2针,右鼻骨骨折,现在花去医疗费1万左右,现在还在住院,学校的老师没来看一次,就打来电话问了下,然后就说学校没责任的,请问学校就没一点责任吗?我该这样维权?
上月,幼儿园组织到附近海洋公园游玩,小儿不慎在台阶上滑伤,额头逢了二针,共计360元医用费。如何赔偿,去旅游公司态度冷淡,自个儿跑了保险公司二趟因材料不齐未解决,非常烦门,为此,我想向他们申请了务工费,小儿因受作不能上学等费用,不知是否妥当。 看护的话妈妈是在身边的,就是宝宝走台阶不小心滑倒了。可是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