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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幼儿北京英孚意外受伤

幼儿北京英孚意外受伤 您好,我女儿今年5岁,3月22日晚在望京英孚上课时被对面教室的门夹伤,造成左手中指指端骨折,从监控录像上看,助教当时就在旁边,但没起到提醒监管的责任,开始时望京校长不承认英孚有责任,后来我在网上发帖后,英孚上海总部和我们联系并表示他们愿意负责,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后,在签署时发现是份保密协议并对我们有很多的限制,比如不得对第三方包括报刊,广播,电视,网络,自然人……(基本概括了所有类型)透露意外伤害事件和保密协议,我们要在3天内删除在网上的帖子,如果没做到,英孚要求两倍赔偿。我们觉得很不公平就没签。现在想咨询您,这种情况是否起诉比较公平(开始时考虑到起诉的麻烦我们选择了协商)?如果起诉,律师费用大约多少?误工费是否一定要出示收入因此事而减少的证明?望京英孚去年就发生了一起挤手事件,今年3月份开庭,英孚说法院没支持原告的误工请求,一定要出示收入减少证明才行。可是我在网上查到的是误工费没有明确规定,要看法官个人风格。而且我请的年假,如果出证明估计得等年底,想咨询一下您的看法,多谢!
新手分不多,请见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m173……(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5-02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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