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下背景: 今年三月份卖了一个单元的地下室,总价是90万,付款方式是首付先给25万,三月底再给25万,明年三月份再把剩下的40万付清。 买方是中介联系的,购房合同用的是那家中介公司出的合同,付款方式是单独写的。 当初三方签合同时面积不对,经纪人多写了6平米,我们还特意提了一句,不过没太在意。买方付清第一笔25万房款后,就开始装修地下室了。 签完合同后给了经纪人8万佣金,这8万包括合同上中介公司的2万4千佣金,和单独给经纪人的5万6千私人佣金。 给经纪人那8万时,就怕因为面积出问题,所以让经纪人立了字据,内容大概就是如果出现面积纠纷,一切责任由经纪人承担,与卖方无关,交给经纪人那8万时也专门找了个银行里有监控的地方。 问题出现了: 现在买方以面积不够为理由要求退回3万,让经纪人从给他的5万6千私人佣金里出,他不出。 买方因为这个原因,三月底那笔25万就一直拖着没付,超过合同预定时间了。 拖到四月底买方只付了18万,差了7万,付款时买方说现在有一笔工程款没下来,差的7万过一段时间再付。 当时那个经纪人在场,让我们签一个首付款证明,内容是前两笔50万已付清,然后第二笔差的7万让买方先打个欠条。 买方给我们那18万房款前,经纪人曾打过来电话,说第二笔25万让买方扣下2万,当做面积不够退回的钱,我们肯定不会同意。 后来知道买方和这个经纪人非常熟,所以现在很担心没付清的那47万房款。 想问的问题: 1 购房合同、单独列出的付款方式、经纪人立的字据有多大效力。 2 如果最后买方的90万房款到期还没付清,起诉中介和买方的话,我们会有什么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__(身份证)(护照) (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
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 我想接手一家酒吧 但是酒吧什么证都没有 这样转让合同有效吗? 以后怎么证明酒吧是
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 我想接手一家酒吧 但是酒吧什么证都没有 这样转让合同有效吗? 以后怎么证明酒吧是我自己的。
这样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受让方怎样维护自身利益?怎样才能打好这一官事?
[案情链接] 十年前,宋某与孙某同居期间,看中了位于盱眙县城的一处二手房,与房主李某某谈好以4.4万元成交后,宋某从老家南京把4.4万元钱汇到了他本人在盱眙的帐户上后,到盱眙和李某某一起到银行办理了转帐手续。转帐付款时,孙某没有到场,只是在谈房价时,孙某要李某某将房子里的吊扇和太阳能给她,并付了200元钱给李某
房东将房子租给了A,并说明不可转租。A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转租给了B,并在合同中订立“B必须得为A保密,若房东知道转租则扣B的押金”,后来因为续租问题,B让房东知道了转租事宜,这段时间中A曾经跟B讲续租的事情可以直接找房东谈。后来由于续租中产生不愉快,A以此条款为由不退还B的押金,请问这样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