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28岁湖北人,与一四川南充市20岁女孩认识并结婚,未拿结婚证,并生有一子才7个月,女方现在因有一些事不和,要求离婚,我想要小孩子,他爸妈说她有疾病,右手有残疾,对她的工作生活有影响,我身体良好,无其它恶习,他们抓着小孩子不放,我该怎么做!
女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
我和男友去年5月份认识,9月份共同出资购买期房一套,94平,协议上是写的他的名字,现在分手我能不能要求把房子卖了,升值部分按出资比例分。还有就是我们同居一年,怀孕两次做人流,分手可以要求去医院检查身体,看以后还能生育吗?要求一些补偿金合理吗?毕竟我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损伤。在我们没有分手的时候他们家还给他
我的事情是这样的, 案由是: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诉讼请求是:判令原被告分割共同房产一处。 判决结果是:原告诉讼的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房屋价款八万五仟元 判决结果,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我现在很疑惑,判决书中没有提到房子过户的事,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法院执行庭有义务给我出具房产
举办过婚礼而没办结婚证,同居期间若双方有矛盾,女方离家住在工作地或娘家等其它地方,若出现意外受伤或死亡,男方负责吗?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证明才能免除责任
男女双方没有登记 ,经双方父母同意,媒人牵线后, 男方给女方一万元的彩礼,并给女方买了首饰等一系列的嫁妆。 然后双方的亲人在一起办了婚事, 新婚过后几天女方拒绝与男方同居,并且不在男方家里待,对男方的事不管不问 ,本人不知所踪,并拒绝再去男方家。请问女方的行为是骗婚吗?属于什么性质? 同时女方家长拒绝归
经人介绍数天未登记结婚证举行结婚仪式共同生活53天后,应家庭暴力被迫回娘家,两年不闻不问,现一纸诉状向我索要退还彩礼和首饰,我强烈要求赔偿我的名誉和精神损失!
在明知对方有配偶(关系破裂但并未离婚)的情况下,未婚男子与已婚女子同居长达8年,现在女子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重新与原配丈夫共同生活。男子不同意,以电话恐吓扬言杀人等方式要求女方必须支付5万元的补偿,或者女方继续与其保持同居关系共同生活。涉事双方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涉事双方均构成重婚罪吗
在明知对方有配偶(关系破裂但并未离婚)的情况下,未婚男子与已婚女子同居长达8年,现在女子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重新与原配丈夫共同生活。男子不同意,以电话恐吓扬言杀人等方式要求女方必须支付5万元的补偿,或者女方继续与其保持同居关系共同生活。 问题: 1、涉事双方均构成重婚罪吗?如果男子起诉女方犯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