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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纠纷之不同意退还彩礼,要求名誉赔偿

同居关系纠纷之不同意退还彩礼,要求名誉赔偿 经人介绍数天未登记结婚证举行结婚仪式共同生活53天后,应家庭暴力被迫回娘家,两年不闻不问,现一纸诉状向我索要退还彩礼和首饰,我强烈要求赔偿我的名誉和精神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田淑彤(宁夏-固原)
提问时间:2012-01-26 12:4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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