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宁波地区慈溪市一家企业工作并通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四年了,户口在外省,最近失业在家,目前无就业打算,想在慈溪自已缴纳养老保险,是否可以?如何办理?
我们15个人是舞阳县原农具厂后改为电机电器厂的职工,是1975年经劳动局按指标招进去的。后因效益不好,厂领导给我们放长假,说等以后效益好了再回来上班。可至今也没回去。工厂也破产了,也没有原单位了,原来的资料也找不到了,仅有招工时的粮局供应口粮的证明和让我们回家时的证明。请问这样符合不符合办社会养老保险的条
男女双方都退休。93年双方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女方96年退休,男方2008退休。前提是在1996年1月1日国家颁布政策以前双方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时(个人缴纳+企业缴纳)都划入了个人账户。请问,现在如果要求分割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已包含了企业缴纳部分,如何进行分割,企业缴纳部分怎么分。
双方都退休了。双方都有养老金,离婚后,双方要分割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账户有两个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工资+企业划转(企业划转部分和个人工资进入社会统筹)。离婚时,企业划转的部分需分割吗?是分割所有的养老金,还是分割个人所交。?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曾在社办企业里工作23年,下岗后自谋职业维持生计,现在已经54岁,在职期间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被企业领导私分,现企业已经倒闭,并转手卖给以前的负责人,请问我可否向当地乡镇政府要求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维权?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谢谢
1981年开始在镇级的医院上班(扫地、烧水、烧锅炉),到现在工作30年了,医院未给缴纳养老保险,现在已经64岁了,早应该退休的工人,那么医院应该给我什么样的补偿。 谢谢!
你好: 我是公司会计有个问题想问问 职工有个休产假的,公司得给他叫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