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北海市国土局未经市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同意,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小区业主共有的绿化地变更为开发商的住宅用地。2007年,开发商通过法院诉讼,将该地块以物抵债转给另一个开发商,就这样把小区的公共绿地作为债务再次买卖。我们从法院审理档案中查出,提供给法院的宗地图是虚假的,因为没有北海市土地局、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的骑缝章,且图纸表面十分模糊,明显是后来更改过附上去的。我们到市国土局档案室查询当年的这份宗地图没有存档,因而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开发商通过市中级法院裁决,使其改变原规划绿化地为宅基地的宗地图成为合法化。
2010年5月,第二个开发商持法院执行通知书获得了规划证及土地证。
1.我们打算向市国土局提出复议,申请撤销1999年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否可行?
2.我们怀疑开发商提供给法院的1999年的宗地图是虚假的,如何查实?能否申请中级法院撤销2007年的”土地使用权过户到开发商名下“的裁决书?
3.因为牵涉到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不清楚从哪里入手?
请高人指点,谢谢~!
被规划为商业用地的住宅房有没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按照商业用地进行补偿?
我们一共5排房子 都是一个单位的 。前年开发商就想开发这片地方用做商业用地 但他们给我们的补偿 是和建设住宅楼一样 问题是我们也有能力自己开发这片地方 我现在有两个问题 第一个:如果我们向政府申集体开发可否行的通。第二个: 如果政府不同意我们集体开发 我们能否把我们这片地方认定为商业房让开发商进行补偿 土地
开发商的一块地原来是按商业用地拍到的,土地使用权是50年,但是现在用作了住宅用地,这样房子的土地使用
开发商的一块地原来是按商业用地拍到的,土地使用权是50年,但是现在用作了住宅用地,这样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房产的年限会是多少?还会是70年吗 还有没有详细的
开发商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是"农民住宅"合法吗
买商品房:开发商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是"农民住宅"合法吗?这样的房子能买卖吗?
2009年我在威海荣成天鹅湖畔买了一套住宅,当时规划是住房前边是绿地,今年交房时,绿地不见了,随之一栋五层楼房在施工中。我觉得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有欺瞒行为,希望借助法律讨个说法,想咨询一下律师费需要多少?
房 子只有土地使用证,而且还是商业用地土地证,年限还剩30年,开发商一直说变更住宅用地土地证。
本人买了这样的房子,当时交房子金水区政府出面协调,房款交到总房款的百分之65。2010年10月底再交百分之5,达到总房款的百分之70,剩余百分之30等土地证性质变更以后(70年住宅产权)房产证办理下来再交。但是在交房时我没有交够百分之65。前段时间开发商的物业部给我打过一次电话,催交剩余房款,如不交就停电。现在我家
农业用地变成建设用地需要哪些手续?农业用地被镇政府和开发商收回、占有并开发,农民如何维权?
1、我家在河边有实际自留地1.3亩,为什么土地证上只写了0.6亩?证上写的亩数比实际拥有的亩数少了一半多?从法律的角度我们怎么证实实际上我们确实拥有的亩数1.3亩?需要哪些证据? 2、前年2009年11月份政府以修路建堤为由征收回1亩(当时给了少许补贴,还和政府签了补贴协议,没有其它征收手续,土地证还在我家,面积还
请问最初用地规划不是住宅用地,分层出售时可将该层变更成单一住宅吗?
请问最初用地规划不是住宅用地,被拍卖后没给了多个买家,现在9、10层的买家将改装成商品房出售,哪出的证书上写的是单一住宅,请问这种情况能买吗? 请问最初用地规划不是住宅用地,被拍卖后卖给了多个买家,现在9、10层的买家将其改装成商品房出售,拿出的证书上写的是单一住宅,请问这种情况能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