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参加了眉山一个市政施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依法取得了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但经我公司合同部人员研究招标文件发现,该招标文件在编制时就设定了一些条件在里面,在投标人需知一栏已明确了该工程款的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但在专用条款里却又规定为4.3.3.支付方式。其中也未明确垫资的保障措施和方案,按招投标法第九条及四川省政府川办发(2007)9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或到位不足的。发改委一律不得批准立项,并不得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四川府发(2007)14号第11条也明确规定禁止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承建方带资,垫资修建的方式进行招标,发改委这种对资金来源完全不到位的情况下就批准立项并且进行了公开招投标,这明摆着把投标人骗进去三,他们这种违规违法行为是否有效呢,这种情况到底已那种标准才合理合法呢,我公司该采取那种方式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望能给予更好的解决方案和建议谢谢。
一朋友家里买了一套现房,但是当要入住时,开发商说还需要再缴纳一万多块,因为里面有没有通上水电,朋友和我说了,我觉得很奇怪,既然说是现房为啥还有水电没通,需要再次专门为水电未通而缴纳此项费用,那么现房是个什么概念?难道就是个空壳? 这个房子是以商品房的性质购买的。
“某公司为加强绩效考核的激励效果,决定将每位员工月总收入(原工资+原补贴)的10%提取出来,作为员工的绩效考核奖金” 如果以这件事起诉公司的话,如果判员工赢,会对公司进行处罚吗?是什么样的处罚?
原告多次重复起诉,宁海县法院每次都予立案审理?法律法规就没有规定?一
2010年7月28日上午9点钟左右,宁海县法院法官打来电话说;3月3日[房屋买卖合同】开庭的案子,原告今天撤诉了,(注;开庭后4个月另25天没有下达判决书)你来宁海县法院取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我和宁海县法院办案审理法官说;2010年3月3日原告起诉我,开庭后至今天,法院一直没有判决,现在原告又撤诉,这次不知道原告又在
新疆农一师监狱减刑假释具体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红头文件?
新疆农一师监狱减刑假释具体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有没有新的红头文件更改或依据?我有一朋友在新疆阿克苏某监狱服刑,余刑还有4年10个月,往年监狱规定余刑还有五年就可以做假释,今年监狱帮他做假释材料,也是按以余刑还有五年来做,所有材料都搞好,他所在地的派出所也把材料寄回监狱,但准备到开大会的时候被告知他的假释
我37岁了,老婆34岁,大女儿不到7岁,去年又生了一个男孩,我们户口是农村,由于在外面打工,没时间回家完成结扎,但我老婆带环了,我们也不会再生,因为时间和客观原因一直没回家结扎,我想问一下,我们这个情况不结扎是不是违法行为,后果会怎么样.顺便说一下,我们生2胎完全是合法的.谢谢
请问关于大学生入学时将户口转入学校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具体是哪部法律法规
请问关于大学生入学时将户口转入学校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具体是哪部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