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弟是海南省儋州市人,今年25岁,于2016年十二月在他市租了一辆小车,在外吃饭的时候把车借给了一位”无驾驶证“的朋友,那位朋友在下到下面的城镇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2死1伤,伤者送于市内医院救护,产生医疗费用几万元。事故发生时,我弟不在现场,而后在交警大队里,我弟因做伪证说是自己开的车。事故最后调查,车是我朋友开的,我弟因做伪证被判处一年。
最终事故结案,市人民法院判处我弟在交通事故中连带责任,需赔偿全部的20%,即27万元。我家的经济条件差,父亲早亡,家庭年均收入3个人3万左右,如果赔偿条件降低,还是可以的。我们对一审的判决款有异议,想提起上诉。可是对方律师跟我们说如果提起上诉的话可能会加重我弟的赔偿款。我们家庭并不富裕,想与事故家属协商,可是对方一切依照政府法院判决。
请问我们提起上诉会加重我弟的罪行吗?家庭无能力支付高额赔偿可通过法院与事故家属协商降低赔偿金吗?如果对方家属拒绝协商,而我弟又无能力赔偿会怎么样?
希望各位律师能给我提供有效的答案和更佳的答案,鄙人感激不尽。
一审判决事故死者占30%的责任,肇事者(无证驾驶)占50%的责任,我弟借车给无证驾驶人占20%责任,需赔偿20%的赔偿款27万。
连带人.给车转让亲属.就是责任人.然后责任人把车借给肇事人.造成了交通事故.人死了。赔偿责任怎么划分.连带人应承担赔偿多少? 注:法院判决赔偿金额:8.3万元人民币.
公司员工跟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遭成对方重惨,这个公司有没有连带的赔偿责任
一位公司员工,在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导致对方重残,由于这个员工承担主要的责任,没有钱赔偿,对方就把公司告上了法庭,公司一方不承担赔偿,说是这跟公司无关,我现在想询问的是这公司有没有连带的赔偿责任,有没有想关的法律条文? 2008年6月6日,晚上11点左右,我父亲骑电瓶车去公司上班在路上和物业公司的员工发生
地税局的司机在节假日醉酒肇事逃逸后被查获,地税局想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在哪里?司机节假日驾驶汽车是经领导同意的。还有司机和单位是属于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关于地税局有没有赔偿责任,具体的法律条文是什么?谢谢 地税局作为车主需要对此次交通事故赔偿承担什么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08年4月20日19时20分,李俊秀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晋K02393号二轮摩托车后座负载刘惠杰,在滨河西路迎泽桥南环口由西向北左转弯后驶入逆向车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时,遇高建功驾驶晋AS5702号捷达牌轿车(属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理赔车)由北向南两车相撞。事故造成坐后摩托车的刘惠杰受重伤,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本单位是生产摩托车配件的企业,下班后本单位技术员和主管未经上级领导同意擅自挪用客户提供本单位检验用的样品车上路玩耍,发生交事故,造成主管受伤死亡,交警认定,技术员承担全责.请问本单位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要,当技术员无赔偿能力时本位是否要全部垫?
本单位是生产摩托车配件的企业,下班后本单位技术员和主管未经上级领导同意擅自挪用客户提供本单位检验用的样品车上路玩耍,发生交事故,造成主管受伤死亡,交警认定,技术员承担全责.请问本单位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当技术员无赔偿能力时本位是否要全部垫付赔偿款?同乡人谘询
晚上,我朋友开摩托车载我去玩,在二级路(没有路灯)上撞上停在路边的多功能拖拉机,而拖拉机未放置警告反光标识,及所载货物超长超高超宽,货物遮挡尾部灯光.造成我朋友死亡,我重伤.交警做的事故认定书:我朋友无证驾驶未走机动车道负主要责任,拖拉机司机负次要责任.现在就我进医院花了一万三.而拖拉机司机无力支付,像这样的
事故发生2年内,二审过了,赔偿拿到了,但是发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误
事故发生2年内,二审过了,赔偿拿到了,但是发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误,对当事人有不公平,可以起诉吗?
肇事司机借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无力赔偿,车主是否有连带责任
肇事司机借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无力赔偿,车主是否有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