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医疗纠纷,在2007年的时候卫生局出了一份行政复议,当时的医疗鉴定由于患方未到场而失败,可是对方把鉴定失败的原因推到了我们身上。现在我们欲重新提出鉴定申请,可是听说重新提交医疗鉴定申请必须要先对去年的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如果不对那个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就根本不能申请医疗鉴定。可是如果针对那个2007年复议行政诉讼的话,我们所诉讼的对方就是我们的上级机构---地区级卫生局,无疑我们是鸡蛋碰石头,现在医疗鉴定是我们最直接有效的取证方式啊。我就想知道,在不对这个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我们能提交医疗鉴定申请吗?谢谢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这三个概念的范围如何界定??? 如果既有人身损害又有医疗服务缺陷,但鉴定出不是医疗事故的,从哪方面告比较合适???
律师您好!我怀孕6个月的时候在市人民医院照了四维彩超,怀孕9个月也照了二维b超,诊断结果都一切正常,而且有一项专门是照脊柱的结果也显示无异常!可我的孩子出生时却得了先天性“脊柱裂”!孩子现在两岁半,我想起诉这间医院。请问孩子现在两岁半才去起诉是不是过了起诉的期限呢?如果起诉期限过了还有其它渠道告医院吗
律师您好! 我怀孕6个月的时候在市人民医院照了四维彩超,怀孕9个月也照了二维B超,诊断结果都一切正常,而且有一项专门是照脊柱的结果也显示无异常!可我的孩子出生时却得了先天性“脊柱裂”!孩子现在两岁半,我想起诉这间医院。请问孩子现在两岁半才去起诉是不是过了起诉的期限呢?如果起诉期限过了还有其它渠道告医
我想问一下国家让办的那个孕妇保健卡,需要在县级医院做定期检查 ,我们每个月都去,前几个月检查都说胎儿状态良好,做最后检查时检测出了胎儿心脏有问题,这算不算是医院的失误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婆一次意外怀孕,在苏州九龙医院医院做了药物流产,当时手术是顺利的,后两星期后到这家医院复查被告知流产流干净了,一切顺利,可以上班了,但有过半个多月后我老婆患了尿路结石再次去这家医院诊治时意外发现子宫内还残留好多上次人流没留干净的东西,又再次做了清宫术,致使 我老婆再次受了很大的
工作期间在单位病重,单位未能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导致病人病情加重,请问如何通过法律程序让病人得到赔偿?
我在一家省级医院做了去眼袋的手术,我要求给我做外切眼袋手术,医生同意手术,并事先告知可能会出现外翻,疤痕,凹陷,不平整的可能性。我要求医生一定要保留我的卧蚕,他认为也是要保留的。现在手术后了,我出现了外翻的情况,另外,卧蚕被割掉了,一只眼睛的眼头形状发生了变化,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可以要求维护自己的
因上班时间意外左手食指断了末节,二级甲医院称能接好手指,签了术前协议,术后第7天,发现接上去的手指发罴,医院称伤过重,供血不足,导致手指又死了,很气愤,明明说没问题后来又有问题,这样要怎么解决? 昨天又做了手术,把接上的一节取了,伤口疼的历害,院方主治主任医生(负责做手术的),就说把上次接指的手术免了.其中一个他的助理
我因为睡觉打呼噜严重,睡觉时有呼吸停顿,在某医院做扁桃体切除手术和鼻下甲切除手术,手术中在进行左侧扁桃体切除的时候出现大出血,后抢救,保住了性命,事后大夫解释说我手术过程中出血3300毫升,出血是因为我有一根血管变异 那根血管比正常人粗(还有一个大夫也是那个医院的,说我那根血管长在扁桃体上面了有筷子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