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医疗纠纷

关于医疗纠纷的问题!

关于医疗纠纷的问题!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婆一次意外怀孕,在苏州九龙医院医院做了药物流产,当时手术是顺利的,后两星期后到这家医院复查被告知流产流干净了,一切顺利,可以上班了,但有过半个多月后我老婆患了尿路结石再次去这家医院诊治时意外发现子宫内还残留好多上次人流没留干净的东西,又再次做了清宫术,致使 我老婆再次受了很大的痛苦,所以我认为这是上次医院复查时不负责任而造成的,所以我老婆出院后到了苏州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想去仲裁这家医院,所有资料提交后被受理了,可几天后仲裁中心打电话给我,说着是很正常的事件,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只愿意赔偿当时第二次清宫的医疗费,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这属于正常的医疗范围吗?如果我老婆后来没得结石就不会发现这种问题后果是不是很严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21999……(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07-07 22: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