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在职期间,因患心肌梗死亡,由于单位没有为其购买任何保险,该同事患病期间的治疗费用和处理身后的费用均由家属支付,包括家属从河北往返广州的路费和在广州逗留期间的开支。单位只是安排人员陪同家属处理善后工作,不肯支付任何费用,请问,我单位是否合法?如何我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如何才能追讨补偿费或抚恤金?
我父亲在上海一家中外资企业连续工作了7年 职位是机修 和该企业刚刚签订了3年合同 不幸今年的5月份我父亲查出肝癌晚期 于7月7号离开人世 我们是外来在沪从业 公司给交的是外来综合保险 7月份上海对外来从业人员的保险政策又改动改为城保 但我父亲却已经离开了 我们该如何做 该单位有补偿金什么的吗 或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是齐齐哈尔**公司的一名在职员工,因为种种原因,工厂无法继续生产,把在职员工大部分都分到其总公司下属的水泥厂,如果这种情况,无法胜任所分配工作.要是以我一年的工龄,买断应该给予什么补偿,我的年平均工资为1570,单位给交的是三险,其中包括失业保险.
厂里一职工突发重病死了,家属去社保局退了一万多块钱,其中安葬费二千元。他的家属又来厂里要求补偿,像这种情况单位还需要给于补偿吗,比如像安葬费还需要在给一次吗,或者单位给的补偿要不要扣除他们家属已经去社保退的部份。希望各位律师给于解答。 不过听我们会计说单位补偿里应该要扣除他本人去社保局退的部份,不知
我们是外来务工人员。我母亲在上海一家中外资企业连续工作了8年了,普通职工,现在在合同期。不幸是我母亲去年12月13号凌晨5点在家自然死亡《经120抢救》。我想请问单位有什么补偿吗?谢谢大家了,在线等待答复?
重庆地区好像有丧葬费2000和15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想问这些发给职工家属后,还要不要给遗属生活补助费,这个是不是一定要给的。其它还需要给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