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前,也就是房屋买卖合同订立之日,房屋产权还不在卖方手中[单位住房]。这样的合同是否生效?而且当时买方只支付了两万元定金,余款至今未付。该合同订立后一段时间,卖方才拿到该房房产权,现在卖方是否可以不履行该合同?收回房屋?
欲购买二手房,卖方房产证3个月后拿到,是否可以签订买卖合同?
律师您好: 目前我欲购买一套二手房,房子是08年交房的,目前此楼盘刚刚开始办理房产证,卖主说3个月后才能拿到房产证。 像这种情况,如果我们双方各方面都谈好,先通过中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各条款都约束好,等3个月后房产证下来我们再进行过户,这个买卖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作为买家我们都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被告事先在没有得到公司的同意下私自和原告在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订立了《品牌转让合同》。后来公司知道此事后也明确规定不同意被告私下把品牌转让给原告。因此,原告在二OO七年十月份通知被告,要求终止《品牌转让合同》,但是被告一直不予理睬。于是原告就在二OO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向公证处(原来的合同也经过公证的)递交了
二手房合同,卖方为房主父亲代签,现卖方违约,是否可以要求卖方负全部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前,卖方出示了与房主关系证明(户口本),证明了父子关系,另外带了产权证、契证原件,但没有专门的委托证明。 买方按合同支付给卖方1万元定金。同时支付中介费1.4万元。 合同甲方为房主,合同中有写明房主同意委托xxx(父亲)代办房屋交易手续。签字人为卖方的父亲。 卖方违约责任包括: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买
我于2007年11月22日进入公司,2009年9月1号辞工。于2009年10月5号公司召回,继续在原公司上班。劳动合同可以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吗? 问题是我从2009年10月5号回原公司上班后,公司到2010年9月8号一直没有找我签署新的劳动合同,2010年9月9号公司以原公司撤销为理由要我重新签署劳动合同。 请问;以前的劳动合同怎么算?是从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涨租金,我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完合同,如解除合同,我能得到哪些赔偿?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责任: 一.甲方将海淀区清河阳光北里30号楼三单元302室一套两居室住房出租给乙方。 二.甲方将房屋内的现有设施无偿提供乙方使用。设施包括: 空调(长虹)、电话机、热水器(海尔)、洗衣机(LG)、冰箱(美的)、微波炉、电视机(海信)、饮水机(长寿过滤桶)、
我的房子交给一装修公司装修,签订了合同,工期到3月26日,现在工程只进行到铺贴瓷砖的一小半,装修公司提出让我付二期款才能继续施工,后来3月26日到他公司商定27日早晨工人到场把厨房和阳台的瓷砖铺完,卫生间瓷砖进来且做完防水后我支付二期工程款。到今天他公司只进了厨房和阳台的地砖,瓦工并没有到场,工程一直停着,
请问这份由乙方违约在先不提供原始密码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理财合同是否可以推断仍然成立和有效?
请问一份理财废弃合同中仅有“交易密码由甲方设定”之条款,但无任何新旧密码交接字样,乙方也没口头告知原始密码;也无法提供甲方收到或知晓原始密码的任何字条和证据,(故甲方无法更改和设定乙方帐户新交易密码,从而无法登陆乙方资金股票帐户进行理财运作,故由乙方违约在先不提供原始密码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此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没有贷好尾款,仲裁是否可以只裁定卖方过户。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签订后,买方付了首付款后,长达4年多时间杳无音信,且一直没有办理合同约定商贷尾款,却恶人告状仲裁要求卖方过户。而仲裁的裁定书在通篇XXX法律条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只裁定卖方过户没有提及买方交付尾款事宜,是否违背法律公平原则。 买方等卖方撤销仲裁期间,已起诉一中院强制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尾款为商贷。但买方不积极贷款付余款,卖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1年多时间,卖方是否可以要赔偿,买方态度是否构成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