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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卖方是否可以不履行该合同?

卖方是否可以不履行该合同? 十三年前,也就是房屋买卖合同订立之日,房屋产权还不在卖方手中[单位住房]。这样的合同是否生效?而且当时买方只支付了两万元定金,余款至今未付。该合同订立后一段时间,卖方才拿到该房房产权,现在卖方是否可以不履行该合同?收回房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cH7496()
提问时间:2012-04-27 02: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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