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在家,家人代签传票,结果还是未通知到当事人,开庭降至,家人可否代其出庭?当事人不能出庭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在派出所调解过程中,对方有三名二十出头的男青年把我的店砸了
我未成年女儿在我店与一成年女青年发生摩擦,对方就返回抓破我女脸。我的那口转身发现后急忙劝阻未成,于是打了对方一拳,才是对方停手,同时对方鼻子出血,在二十多天治疗中,对方多次带男青年几人恐吓并让先交15000元,我方未应。在派出所调解第二天,对方父母来我店将来我店的顾客逐一赶走,我们没理睬,谁知第二天下午
我家闹分家我父亲不同意把房子给老大。并切老大他要求做法非常过分。父亲把门锁上了,结果他报警把派出所叫来而且未和家父见面就把门窗撬锁进入。属于什么行为向律师求助请帮忙。 谢谢
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是否应该向当事人送达书面强制拆迁通知书?
我姐家属于支持城镇建设的拆迁户,也达成了拆迁协议,政府给兑现了补偿金。但因为生活问题,其村镇领导口头许诺可以先在其未拆迁的房屋后面建房,后补办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在其建设期间,当地土管、建设管理局向其发出了书面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相关人员仍然口头指点“要修赶紧修”,故没有停工。大概10多天之后,
因超市偷窃,被拘留5天,可是却在派出所里呆了三,而且从未通知过家人或者单位,这样是否合法,是属于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会有案底影响以后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