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强奸罪成立,没能有证据如何成立强奸罪 一个女性在征婚网上认识了一个男的网友进而见面,交谈胜欢,女方很有意和男方有好的发展。就同意男方去他家玩。女方本意想在晚上赶回来可是没能赶上最后的晚班车就同意在男方家住一晚再做打算。当到休息的时候男方开始毛手毛脚强吻女方。女方没有很强烈的反对因为并没讨厌男
弟弟的女朋友怀孕,双方在准备结婚前,女方提出要6万彩理钱,因男方暂时拿不出这笔钱,女方不满,要必须马上付钱,不然就要告弟弟,请问,能成立强奸罪,如果不是弟弟会付法律责任。(女方是成年人)
事情是这样的,我之前认识一男朋友,因性格不合没有和他继续交往,今年约2月份以后基本就没联系过,就在8月底他又和我联系了,而且在9月1号的晚上说是找我有事为由到了我的住处,进门后没多久就对我实施了强奸行为,我怕事情闹大影响不好就想让事情悄悄过去,可不幸的是他的强奸让我怀孕了,无耐之下我于10月8号去医院做了人流!请问
男子在不知道女子有家庭的情况下与该女子发生关系,男子被告强奸是否成立?
男的不知道女的是已婚的(在双方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后来女方老公知道事情后,想要自己的老婆上诉与之外遇的这男的,告其强奸,理由是违背妇女意愿,请问能成立吗?
被强奸了,可是因为没有身上没有伤痕,而且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我是被强迫的,可是我有剧烈反抗但是双方身上都没痕迹,对方承认有和我发生性行为但是否认我是不情愿的,我该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