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现金周转困难向别人借了一笔现金(8万元),当时承诺一个月后归还,但后来因资金困难问题没有解决没有及时全部归还(已还3万)。后对方找到我通过威胁恐吓的方式逼我写了一个欠14万元的借条,并称前面的3万元是利息和未按期归还的罚金,与这14万无关。我妻子在电话中以向他了解情况为名义进行了录音,录音中此人详细叙述
我和我老公的情人通话,结果她把电话录音了,但我不知道她录音,他说要拿这个录音去告我老公和我吸毒。 请问这个录音算不算违法,能作为证据吗?
发现男方有婚外情,在与他吵架时将内容用手机录音下来了,其中男方承认有婚外情,这种录音可以作为对方婚外情的有力证据吗?
律师: 你好! 我的录音录像材料由于存储介质容量有限,所以进行过转存(从U盘到电脑或光碟),这些音像材料还能否作为证据。仅是转存没有进行过人为编辑。如果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出示证据时法庭是否要求对内容真实性进行鉴定。
我现手上的一部手机,是我老公去年用过的,其中有一段60分钟的录音是他跟小三做爱的,(谁录的不清楚)请问如果我提出离婚,那录音可在法庭上作证据使用吗?
我有一段和对方通话时录下的音,能作为呈堂证据吗 具体是我跟对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但对方是在他本人在场且请他的侄子代签的他名字,但事后我觉着不妥,于是跟对方通话,对方在通话中明确说了是他自己在场且同意他侄子代签的这份协议书,所以我想问下万一到时对方不认这份协议书,我这段电话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录取被告公司的财务主管和总经理的录音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吗?在对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录取的合法吗?另外录取的是方言的证词可以吗?
我一朋友自2011年6月6日至上海东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从事设计助理一职,一直到2012年2也被无辜辞退,没有任何书面辞退信,中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相关保险和公积金,连加班费也未支付。现为申请劳动仲裁,手上仅有的证据有:当时共事后离职的一名员工的证明,手上一些电子档的作品。当时就职时的名片,事后与负责人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