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坯房的租赁合同于2012年4月11日签订,说好了7月1日起租,给2个多月装修期,但“租赁期限及佣金支付”的条款写的日期是2012年7月1日,签订合同、出租方交钥匙给承租人、还有在物业登记装修签订装修合同时间是4月11日,物业装修合同是出租方出具房屋相关依据一起办理的,当时出示的依据出租方收回了,装修合同上乙方是出租方,联系电话是承租方,合同签订代表的承租方,双方口头约定7月1日前为装修期,但是在4月11日晚上和12日上午出租方签完以后提出加租,承租方不同意,出租方因此提出不让进入装修,请问出租方算违约吗?请问承租方在7月1日前是否有权不进入装修?
签定装修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期限,交了300元定金,现单方撤消合同,是否违约?
签定装修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期限,交了300元定金,现单方撤消合同,是否违约?
本人在一家商场租了一个铺位,并履行合同预期装修完毕,但商场招商失败,导致本店不能经营,结果商场提出要我们结束合同,请问,我可以提出装修全额赔偿吗?具体该如何处理?合同并没有相关违约赔偿装修费用条例.
07年我在厦门买了房,08年来北京工作,估计以后不回厦门住了。现在房子闲置。是将房子出租,减轻点还贷压力,还是毛坯房留着,适当时候毛坯房比住过的房好卖些?请帮我出个主意,谢谢。 专家回答是各有利弊,那么我想知道怎样更好呢?
我的房子建筑面积48平,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出现多收款现象,本来预期水电改造1800元,改之前问他们2000能不能下来,他们确定能,才让装修公司负责改水电的。可是最终改完之后要4300多,而且装修公司老板态度特别强硬,并说最多只能便宜一百,我觉得这其中有敲诈行为,早告诉过他们如果超过2千我就自己另找人。现在工程刚过
乙向甲租了两层楼作为商业用途,约定:“乙可以转租,甲不得干涉乙经营,未约定不按时支付房租的违约责任,如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对方损失。” 乙将部分转租给丙,因乙经营不善有不按时缴纳租金的情况,甲以乙不按时缴纳租金为由,每月均向丙进行骚扰和威胁要终止乙的合同,收回丙的房屋,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求丙
我家今年3月末入户。交纳1200元装修保证金,300元垃圾清运费和500元垃圾清运费的履约金。装修完毕后扣了装修保证金1200元。但是物业又说由于室内改动的地方太多还要扣除500元的垃圾清运费的履约金。请问这样合理吗?垃圾清运费算装修保证金吗?物业还说这已经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了,要上报有关部门。想问一下如果上报了有关
我家今年3月末入户。交纳1200元装修保证金,300元垃圾清运费和500元垃圾清运费的履约金。装修完毕后扣了装修保证金1200元。但是物业又说由于室内改动的地方太多还要扣除500元的垃圾清运费的履约金。请问这样合理吗?垃圾清运费算装修保证金吗?物业还说这已经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了,要上报有关部门。想问一下如果上报了有关
如合同上和增值税发票公司名字不一样,那售后不维修是否可视为供应商违约?
零售商有没有开票的权利?如合同上和增值税发票公司名字不一样,那售后不维修是否可视为供应商违约?本人代替公司买了2台,是一家零售商,因为该零食商说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叫其一家供应商代为开票,并且我与该零售商签订已买卖合同,可是财务说开发票公司名需与合同上名字一致,如果发生纠纷,是不是我方会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