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7年8月出生的我在去年的腊月三十结的婚也就是还没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但当时因为我的身份证还没办出来所以结婚证也就拖着没办,我和他是经过媒人介绍的,当时我们订婚彩礼和结婚彩礼也都经过媒人的手收了,而且结婚的各种仪式也都办了,但是在今年的正月十七和他们家里吵了一架以后就出来了,一直到现在没回去过也没和他们联系过一次他们找过我但没找到,我和他在一起生活没有感情,也不喜欢他这个人而且很讨厌他所以在我出来的时候我就做了打算不在和他生活了,最近我听说他们要去告我又说我诈骗又说我骗婚,我想问一下我这属不属于诈骗和骗婚,还有就是我该怎么去解处我和他的关系,如果我现在在结婚的话会不会构成重婚罪? 注:我和他在一起生活了有半个月。
我老婆是二婚,在与我结婚前曾与别人结婚并生育过一个男孩.我是一婚. 今年去结婚登记的时候,老婆已经怀孕五个月了,婚检查出我老婆曾经生育过小孩.于是做了笔录,盖了手印.写的内容是我老婆曾经生过一个小孩,但是没有结婚(因为当时领结婚证的时候,如果曾经结过婚,必须凭离婚证才能办理结婚证,而老婆的离婚证又没带,所以干脆说
我是重庆市潼南县人,2000年12月31日与本村一女子结婚拿了结婚证,婚前该女士有一小孩,我是初婚,2003年1月我们生了一个我们俩的小孩,我想请教法律相关的朋友,我们生育这个小孩,是不是在国家婚姻法允许的范围内,目前我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说我是什么抢生小孩,是违法的。小孩的户口都上了,为什么上户口时没有说这些事
我婚变了,老公在处有了情人.还怀了小孩子,我还有一年就拿到身分证了.他要和我离婚,他是香港人,我现住在东莞,我不知他有多少财产.只知到他在香港房子.是他的.好像前几天以押给银行了,多少钱.用来做什么?我全不知到.我现在不知咋做了 他押的房钱说不定都拿到手了,这样我还可以分得到吗?
我老公在外与小姐公开同居,我们已分居超过3年,可在去年我起诉他“重婚罪”以后,他跑了,我现在能否离婚,离婚后我们的共同财产该怎样分割,注“孩子目前是我一人抚养”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条是什么意思 。。具体申请赔偿金额和范围是什么 包括婚前的彩礼吗 双方经人介绍结婚 婚后第3天就发生 与他人同居 有录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