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2000年我妈和我爸爸离婚后我们姐弟三人随着我妈妈把户口迁移到我妈妈的娘家村里。村里也接收了我们的户口。2002年以后村里被太钢铁矿占有,村里的土地都被太钢征收,接后村里年年有白面大米等粮食发出,也有占地款,我们却因为是外来户口年年什么都没有。在村里我们只有选举权。
我想知道按我们这种情况因该有什么享受在此村里?
因为这几天又在发地款急需回复,再次本人非常感谢各位回答
拆迁所在地属于农村改造的新城区,规划拆迁了部分房屋,我家属于拆迁户,镇政府就地安置了我家,安置建设图经过了市土地管理局、市规划局、市政府审批。现邻居提出规划房屋影响其房屋采光权(其属农村房屋,影响采光的不为其主要建筑,而是没有门窗向阳的外置厨房)而阻扰我家施工而提出一系列无理过分要求。请问:1、农村
我准备购买已有5年的一拆迁居民安置区安置户的地基(76平方米,没有修房政府统一下了基脚)。咨询问题:该地基我能够购买?如果能购买地基过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和缴纳哪些税费? 敬请指点!急盼!! 2011年11月6日
01年拆迁安置房,房主是我舅爷,人在山西,且有自有单位分房已买下,因我家无房,故书信承诺放弃此安置房给我父母居住,拆迁面积15平,父母补差价1万7千元拿了此套50平的小套,父母也因此丢掉了单位的一间公房(因有此房住,所以被收回),04年房价上涨,舅爷两儿子遂督其父要房,一审后我家败诉,经上诉中级法院,法院觉得
目前我的父母的一处房产面临拆迁,按照政策,我作为长女可以得到户头吗? 如果到时候我跟我的未婚夫登记结婚了,得到的安置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本人是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现居住的是单位住房,由于棚户改建,住房需要被拆迁,请问住房将怎么安排?国家是否有安置房的指标?是否有相关法律维权的? 不甚感激。
拆迁安置房规定5年内不得转让,如果我与卖方私下先签订一个合同,约定我先付款,以卖方的名义办理手续,到五年后再办理转让过户手续,那么这份私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会有什么后果,应如何处理?回迁房属于经济适用房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我家马上要开始农转非了,楼下是一个洗车场和麻将馆,建房的时候按照国土所要求,楼下修成门面性质,还保留有当时的文件。但房产证上写的是住房性质,所以我们找城镇建设管理所开了一张证明,证明下面的住房为经营性用房,盖有城镇建设管理所和村民委员会公章。我们楼下的洗车场和麻将馆均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请问
急!请有经验的律师来下~关于宅基地的征用及农民拆迁安置问题~
成都--五花办2004年开始征用了我们的地后, 我们于2009年6月住进电梯公寓安置房内, 但是后来我们发现国家规定的是每人应该有45个平方!而我们每人只有35个㎡!我们说要办房产证,五花办的就说要以上面签45㎡为条件,而剩下的10㎡也不会补给我们!我们还要多交10㎡的物管费! 2012年4月又让房屋中介来量电梯公寓下面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