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从法定时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天改为365天,买受人
产权登记从法定时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天改为365天,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的期限从法定的90天改为400天,这条补充协议合法吗?是否具备法律效应,我看城市房地产 开发经营条规是18条是规定60天和90天,是否补充协议违背了行政条规可以宣判无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在开发商已经违约近1000天,照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
开发商在合同中强行将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的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是违法了?在签订合同时不允许我们做任何的修改,全部是开发商提前做好的合同,合同里还有很多不合理的条款,如不签就不退1万元定金。无奈,我们只好忍辱签了合同。11月10日就该交余下的30%房款了。我们
关天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资料报产权机关备案。如因出卖
1.已经逾期一年多了,房子总价22.5万,如果按合同规定执行出卖人应当支付多少违约金?2.是如何计算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能否约定在交付使用后经综合验收合格后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经综合验收合格后备干部36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这一约定是否合法?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1)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每平米价格保持不变,最终房款结算金额按房产部门现场实地测量面积调整,房款多退少补。 2.双方同意按一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不退房,超出3%部分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产证书的,双方同意下列第(1或2)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6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个有效工作日内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个有效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项处理。 请问,这365个有效工作日从哪一天算起?是交付的那一天,还是交契税的那天? 这段话的意思,
出卖人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己付房价款的0
出卖人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己付房价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是什么意思,是按日计算的吗
房子是12年付的首付并签了合同,13年9月交付使用,合同中约定交房后720日之内给办理产权登记
房子是12年付的首付并签了合同,13年9月交付使用,合同中约定交房后720日之内给办理产权登记,逾期买受人可申请退房或开发发商赔偿房价1%的违约金,购房时的广告纸里写的有社区巴士,然而现在毛都没,这种情况如果我到法院起诉要求退房,胜诉可能性大吗?如果胜诉了开发商不给退,法院又不作为,我又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