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前承诺计算在房费与押金之外的管理费在退房时退回,退房时态度恶劣,不履行承诺。 租房时压了一月房租和押金,共两千元,合同上写明转租成功退还,现在又说无论怎么都只给退1千。110说还不构成咋骗罪,我现在该怎么办?
合同规定过户和付款日期为10月1日,目前已经超过10月1日,那么该合同是否已经无效了? 如果依然有效,但是我不想履行合同的话,是不是可以无限期的拖延?因为原合同规定的过户和付款期限已经超过了。 谢谢!
原单位与另一单位合并,签订的方案是所有原单位在编人员被收购单位按他们员工同等待遇接收,并承认我们原有的职称并给予相应的待遇。可是接受单位却按原来单位的聘任职称对待(原来单位是评聘分开,就存在高职低聘的现象,现在的单位没有评聘分开之说)。我们在现在的单位工作快一年了,找单位多次,开始说过几个月给解决,
关于交了订金后到了签合同日期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签订合同的责任问题
我于11月1日与某商场门面拓展部经理协议准备签下他们一个铺面欲做饮食!经过了解和他要求我交订金1000元并要求必须在11月7日前完成签约、到了11月7日我带着钱去签订合同时甲方无正当理由和事前通知的情况下拒绝签合同!只负责退还订金!我为了要签下这铺面花了很多精力和联系很多关系!还特意去花钱学了相关的饮食知识!现
和某中介公司签了留学中介委托合同,交了一万的中介服务费费:即中介为我申请两所学校和办理签证手续的服务费。合同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协议,则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委托人可向受托人申请退还留学服务费用人民币500元整”。现在的情况是中介帮我成功申请到了一所学校,
公司内部融资,承诺收益,但没有合同,只给员工盖公章的收据,请问这收据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出现问题能否追
公司内部融资,承诺收益,但没有合同,只给员工盖公章的收据,请问这收据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出现问题能否追回本金?谢谢!
中介欺骗买卖双方,将一式三联的买卖合同签成了不一致,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买方还需要支付中介费!!
我于2012年2月5日和某中介签定合同,租某小区三居室的一次卧。约定押一付三,每月800元房租并支付每天一元的垃圾清运费(垃圾清运费我一直交到合同终止,也就是12年11月25日) 我4月4日该交6月5日到9月5日的房租了 但是现在由于我不经常住就像退掉。我只记得当时中介的业务说如果要终止合同工,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在双方
还有20多天房子到期,中介让我给他钥匙好让别人看房子,我还没搬钥匙不能给他,如果看房子等我下班的时候再看,他说我最近两天搬出去,会顺利退回我的押金,要一定等到到期的时候再搬会收我维修费等各种费用,请问合理吗?他那里还说用合同上的一个条款威胁人 “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如续租,乙方须与甲方提前30日签订新
我想在天津买一套二手房,委托中介找房源,看房时严格强调要私产过五年,中介为我找到一套房子,一直说私产过五年了,约房主与我见面,见面期间没有谈及房产是否过五年,双方感觉满意签订购房合同,但合同中并未涉及私产过五年的条例,当晚发现房子未过五年并因此多出五万税费,我和房主均不愿承担税费,双方均意愿解约,但
我与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我是买方,并在签订之日刷卡支付2万元的定金,在交易协商的过程中中介方未提出由我们买方承担个人所得税,但是合同上存在这一条款,并且我已经签字。后来发现个人所得税应该由卖方承担,于是找中介理论,他们不予解决,称按合同办事,现在我对这个中介的这种工作产生信任危机,想毁约,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