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借款3个月累计已达几百万元,请问一下,借款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在税务局用)?个人不要利息的话,符合法律规定吗?谢谢!
一个人借款,借条上无单位名称及签章,借款人为该公司法人之子,现推说:借款人当时是为其母亲代替公司行使权力借款,拒还款。借款时有借款人一朋友也在场,并未明确是其公司使用,不予赔偿是否合理?诉讼法院扣其借款人固定财产用作偿还已判决,现借款人仍上诉称其为公司行为,不予偿还是否合理?应该遵循哪些法律条款维护
我是一家有限责任的小股东,平常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在年终审计报表上看到大股东兼执行董事个人向公司借了一笔款(事先我并不知情),请问作为小股东可以如何保护权益
你好,我于08年借被告6万元说用三个月,后来他与别人成立公司,三个月后,我给他催借款,结果他说给公司要,他给公司投资了,现在公司已散伙,问这钱是否与公司有关?
在公司入职的时候,签署了委任书,工资标明是6000元包干,后续由于个人业务不景气,工资不停降薪。同时在公司第一和二个月入职的时候签署了工资单,其它的月份都没有。社保公司没有购买,说我没有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后续我自己个人购买了社保,经了解买社保好像不用计划生育证明。期间我以项目的形式,个人借款多次,借款累
企业不得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借款,请问那么企业可以借款给哪些特定人群?有用途上的限制吗?例如个人需要资金投资注册新的公司可以吗?
公司向外面私人借款,把钱打在出纳的个人卡上面,但是借据什么的都是公司老总签的,这样做出纳会不会有风险?如果公司还不起钱,出纳会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