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2011年12月2日中午11:30,因给母亲打电话发现其手机欠费停机,就到公司楼下的话吧缴话费,没留神一步迈进了紧挨话吧南侧的一房产中介屋内,刚迈进屋我就发觉不对,便笑着说:“我走错屋了”,转身从该中介屋内开门出来便到话吧内交电话费。当时我在房产中介屋内看到在屋子最深处有一张桌子,桌子后边坐着一个人,由于屋内比较暗,我从外边进来也没看清该人模样[事后从公安人员口中得知其姓名为王维(化名)]。 当我正在低头写电话号码时,忽然有人在我身后抓住我的后衣领并向外拽说:“来、来、你出来”,回头一看是一个面相凶恶不认识的人,我觉得莫名其妙便用左小臂挡开他抓我衣领的右手说:“你谁呀”,俯下身继续写电话号码,没有理睬他。这时这个人忽然冲上来向我挥拳便打,我的左后脑被重重击打,为了制止他的殴打行为,我转过身来本能的用右手击打其左面部一拳,冲上去将其按压蹲在地上,并用右肘顶其头部不让他起身,制止了王维的殴打行为并控制住他后我便停手,然后问他“你谁呀,想干什么呀?”听他好像说他是旁边屋的,刚刚我进他屋出来时门没关严,我一听这么小的事便说道:“门没关严,你也不能动手打人那”,便松手放开他。 没想到王维边站起来边将右手放进其上衣下方右侧口袋里掏东西,我还在劝说他有事说事不能随便动手打人,他忽然从上衣下方右侧口袋里掏出一把长约15厘米左右,已经在口袋内打开的双刃尖刀对准我,我赶紧后退两步,大声说:“你到底谁呀,想干什么?”他说:“你不知道我是谁是吧,我今天就让你知道,我要捅死你。”我赶紧对柜台内的老板说:“老板,快报警”,老板立刻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我又对王维说:“报警了”王维却说:“报警我也要捅死你”,我说:“犯不上吧,什么事呀就动刀”,他无动于衷,对准我的心窝狠狠刺来,由于话吧内地方狭小 我无处闪躲,我用左手去压制他刺向我的右手腕,他疯狂的持刀乱刺,控制不住,将我的左手掌切开10多厘米长的口子及左大腿外侧深达7厘米左右的刺伤,为制止他行凶我无奈用右拳击打他的左眼部两下,将其击倒,其倒后我就没有再攻击他而是用右手压住他持刀的手腕大声说:“把刀放下”王维不从说:“你把手放开”这时我见鲜血从我的手上、腿上不断的向外喷涌便对王维说:“你已经把我伤的很重,不要再动,等警察来”。便放开他持刀的手腕后退两步对柜台内的话吧老板说:“快,帮我打120,再打遍报警电话”,并对老板娘说:“找根鞋带来,帮我把伤口系上”,等120到来时,我因失血过多已休克。 我被120送到沈阳463医院救治,确诊为左手开放性外伤,尺动脉、尺神经、环指、小指肌腱全部断裂,左大腿外侧深达肌腱的开放性外伤,至今还未做伤害鉴定。 对方被警察带走,办理监视居住后到公安医院治疗,于2012年一月份直接在公安医院做伤害鉴定,鉴定为左眼角一处、左眼下方一处、眉心一处共三处骨折为轻伤。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门没关严,或者就算门没关严的小事,也不至于从中介追到话吧大打出手,并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行凶,不知其是有预谋还是寻衅滋事。以上是12月2日持刀伤人案的事发经过,当时话吧的老板和老板娘目睹了全过程。话吧内有视频监控,办案人员当天下午已将视频取走。 2012年2月
是否正当防卫是否防卫过当 四个小子带黑口罩拿木棒进我家给我头部一顿猛打血流如柱同时我拿起木锯砍两下吓跑了那四个小子,我不知道砍没砍中,事后有个小子脖子九厘米划伤在医院做了手术,管我要10万块,我是否正当防卫,用不用赔他医药费,我负不负刑事责任,是否防卫过当
你好,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家住农村,我常年在外读书,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家中只有母亲一人。前段时间,母亲因为家中东西丢失而在村里吆喝,骂偷我家东西的人,在骂时并未提及任何人的名字,村中另一家的人遂出来与我母亲对骂,他们家有两口人,均有50多岁,在对骂的时候,他们家两个人冲到我家里来打我母亲,用拳头重击我
6.1晚 王某与我发生口角,当时我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比如:“不该管的事你别管,吃饱撑的。”当时王某就生气了,要拿刀子砍我,在旁边人员的阻拦下,我安全离开,走时说了句“你还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 ”半个小时后当我在办公室休息时,王某与事情见证人康某一起来到办公室,王将门反锁后,从办公桌上拿起手提电灯对我头上
某晚,王某与朋友在自己摩托修理铺喝啤酒,其间朋友张某与李某到公路对面的杂货铺买香烟。突遇刘某骑摩托车从二人身边快速驶过,李某说了一句“骑这样快,疯哪样疯”,双方便发生争吵,修理铺内的人员听到吵闹声便出来,并提着酒瓶追对方,对方就骑车跑了,王某又与朋友返回修理铺内继续喝啤酒。大约过半小时左右,刘某邀约
因为经济纠纷,对方来我家里吵闹并实施暴力,那我们能实行反击吗?如果造成重大伤害,那我们需要负怎么样的责任?
我的朋友是一家公司的保安,因外来车辆停在厂区门口的消防通道,朋友劝阻,对方下车并冲进厂区里面打人,我朋友顺手拿来一根钢管,在混乱中打伤了对方一个人的脚,造成轻伤,现公安局对我朋友进行行拘,请问行拘是否代表我朋友就是防卫过当?我们认为我朋友的行为应当是正当防卫.
我朋友和同事在一起喝酒,后来回家睡觉,半夜3点左右他的一个同事三番五次的去我朋友租住的房屋找事,(听房东说他同事还带着一个帮手)后来我朋友拿出刀子把对方刺了一刀,对方小腹受刀伤深度5厘米,小肠割断,现在医院救治,我朋友的情况属于哪个类型,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