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学生,参加了一个培训机构和一个公司的定制班,当时签了协议说在他们公司工作两年,否则要交一大笔的违约金。合同上写的不合格在百分之一十内,现在培训结束,来到了该公司工作,但是我们培训班一群人在这里一个多月有百分之八十没有面试上他们的工作,说我们不合格。协议上是百分之十以下的不合格率。现在他们给我们两条选择一条重修一条陪违约金。在招聘我们来的时候所说的和现在我们的完全不符合。而且自始至终我们手上没有一份协议,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盖章,只是我们签了字,他们是否签字我们并不知情。我想咨询一下该培训机构是否有欺诈行为,我们是否需要支付该违约金。
能不能分析一下,或者提供一些相关的法律依据。不需要赔偿的理由,谢谢!
单位组织异地培训1个月,培训费用(包括生活费用等)为7000左右,去之前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要求培训完后服务期3年,并每月要从工资扣除100,扣到服务期满会返还,现离期满还有1年半,由于公司工作强度太大长期加班,自己想辞职,请问现在辞职我需要赔付培训费吗,还有1年半这个赔付应该怎么计算,从我工资里面扣除的部分
我与2010年3月1号来公司入职,同年5月份按公司要求前往美国参加半年培训,签订了为期3.5年的服务协议,违约金2万美元,随时 间递减。服务协议上没注明培训具体费用,就写培训费用总额为2万美元。同时公司提供了一份服务计划,但赴美后,公司并没进行 计划上所写培训,而是凭借自身技术技能参加美国项目工作。 现在
我朋友在培训回来后,告知需要签培训协议,不签就走人,当时签了,现在想走,但要求付7000元违约金,可回来签培训协议时,写明了培训费用就1200左右,那我必须赔7000违约金吗?
未毕业签订培训协议,在未毕业前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职,需要赔偿么?
大四实习的时候,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为试用一年,之后为公司服务三年。如果违约要赔偿5倍月薪。 签订的协议属于培训协议,到现在我还未毕业,由于个人原因需要离开这家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根据劳动法22条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所谓的培训其实就是工作的交接,交接完那个人就走了,之
2007年我甲乙丙三家够地皮分:甲四间,乙四间,丙三间,(南北长18.5米,含南3。5米出路)2009年甲丙两家建房,三家同意后,协议如下:甲占用3.5米出路,门朝东;乙占用3.5米出路,门朝北(因北有4.5米出路)丙占用3.5米出路,门朝西;如乙方门朝北行不通,甲丙俩家让出3.5米出路,协议达成后,甲丙俩家2007年建房,2009年乙
我是2011年6月毕业的,但是我2月份进入了一家公司开始实习,那时候签了一个培训协议(不签就走人,那时候工作难找,所以就签了),现在离职了,根据协议上未服务够年限要赔很多钱,但是签了后并没有培训,而是直接就开始参加项目工作,而人事部狡辩说是培训实训,我应该怎么办呢?
我2月23号到一家公司工作,前两天到这里面试,说的是成为正式员工后保底3000,包食宿,但这期间我们要参加公司对新员工的技术统一及培训,是不定期的,(1-3)个月的培训,是这样的,熟手学得快就优先上岗,慢的就要学的久一些,培训也会给到我们相应的补贴,在(25-50)/天.不等的价位 我到3月16号的时候,领了2月23——29
我母亲有一男友,其男友单位有集资房,但需要出资10万元购买(市价40万)。因其男友无支付能力,遂准备放弃,我母亲知道后,想出资购买,担心产权问题,遂与其男友签订一份协议。内容大致是因男友无能力购买,自愿放弃,现由(我母亲)出资购买此房,本人永不反悔。(男友签名)。现房已拿到,房产证办的是男友名字,所有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