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二在校学生,被学校安排12月27号去企业实习,每月生活补贴870元,每天十二小时劳动,白班和晚班轮上,中间只有40分钟时间休息,在春节期间我们只有三十和初一两天假,厂里通知从初二到初六五天上班,全厂职工包括实习生在内每天200元加班费,但由于我们部分人体力承受不了,在2月26日我们提交了辞职信,但厂方不给我们发放生活补贴,还说发了那1000元已经不错了,拒绝给我们支付那870元补贴,按照劳动法这是否合法?还有学校回来不给我们开课说让我们自己去找实习企业,否则推迟一年毕业,学校这样做是否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做?请您指点,谢谢!!
一个大学对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本科910元,专科840元,专科以下人员680元,而张家口最低工资标准是840元,请问是否合理,应该怎么办
从单位辞职后单位又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他们给员工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他们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我在企业里上了四个月的班,试用期是两个月会计说第三个月开始给我交养老保险由于以前自己卡里(就是用来扣养老保险用的卡)还有点钱刚好可以扣一个月的保险所以单位就没给我交。到了第四个月单位才给我交了一个月。问题是我第五个月开始我就辞职了然后他们又从我工资里扣除他们给我缴纳保险447元(单位交315元:个人交132
我04年买了一台海尔电热水器,当时随机器附带一张“终身包换内胆”的金卡。今年2月份我家热水器出现漏水,厂家售后人员经过检查确认是内胆坏了,但说机型已经下架,无法更换内胆,只能换台和我当初购买价位接近的机器,或者买价位偏高的机器,自己补差价。但是现在更换机器的内胆的包换,包修期都是8年,而非当初的终身。我
本人3月5日进厂,因有事无法再为工厂工作,于4月4日提出辞职,工厂负责人于4/15日在辞职单上面签名的时候,还写了一句话“按正常辞职程序办理”,之后一个星期,接到该司的电话,说我没有按照正常辞职程序办理,到现在已旷工7天,按自离处理,不给予发工资!该司所谓的正常辞职程序为提前30天辞职,但我在该司尚未满一个月
我单位董事长私自出售公司土地后,欲将买卖土地的钱按股份分给公司的12个股东,但是股要求董事长把买卖合同和上税收据(如由我公司上税)拿出来给大家看,董事长以股东没有权利查看为由拒绝,这样股东从法律上讲是否具有查看合同的权利??董事长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我是一名今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因学校联系在江苏工厂实习,期间因出了一点小失误,主要责任不在本人,然而工厂要开除并声明毕业生发放有问题。原因是我实习未完成,请问该怎么处理
学校以某厂开新厂为由招收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在其他工厂上班是否属欺诈行为
今年二月份安溪华侨职校通过学校老师及亲戚向社会招生一个名为三光电的培训班(三安光电在安溪龙门开了个新厂急需一批工人。向社会招收一个培训班人数为50,开始是高中以上学历后来没人改为初中。基本工资1500/月上班八小时制加班另算。包吃住。报名费500/人。住宿费生活费自理,培训三个月到六个月。 三月份应公司要求我
工厂员工的工资压一个月是否合理?工厂不批准离职怎么处理为好?
我在服装厂上班3个月了。现在想不干了。条件是提前7天和老版辞职。而且要把手里的这批活干完。现在条件满足了。可是还是不放我走。我走了还有2000多快钱的工资。他能给我吗?不给我的话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