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古蔺县二郎镇黄金村人,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百姓处在水深火热中向您求助。 我镇从2010年底开始搞名酒名镇建设,政府近两年征地约5000亩交郎酒厂扩建使用,政府用地只是少部份还房占地。政府征地有无批文,百姓不知。征地拆迁还用2008年前的征地拆迁政策,采用统征,土地、荒山按18000元/亩补偿,宅基地按15000元/m2(当地不搞安置一亩约35000一40000元),,搞两险安置,房屋拆迁搞一刀切,拆房按620元/m2,人平还房30m2,人平补助金24900元,还房政府收1000元/m2,当地房价3200一3500元之间。让人最难接受的是政府给各户做工作采取按箱操作,各户不知各户补偿情况,同一个社采取几种不同的补偿方式,房多人口少的农户吃大亏,房少房旧的农户占便宜,导致政府工作难以进行,政府为完成拆迁任务,采取了一些示光彩的手段被迫百姓拆迁,如利用派出所、民兵参与拆迁,殊连家人强迫拆迁,停工围攻攻拆迁等行为,百姓敢怒而不敢言,找不到投诉的地方。 龙律师,中纪委、监察部发出紧急通知,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农户的居住问题。农民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要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我镇府示若旁闻,农户该怎么办?!请指点农户该怎么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谢谢为盼。
有一农户的宅基地被土地中心征收,该地上有一些农作物和一个用来居住的松皮棚,但该农户的宅基地没有产权证明,只有村委会的证明!结果该农户只得到几千元的补偿,也没有房屋安置,而且该地上的财物在拆迁当日全部被烧毁。请问这样合理吗?怎样才能追讨合理的补偿?
前几天听镇上说一个人一共只有不到3万的赔偿(房屋除外),我们这里人均土地也就0.3亩左右.我觉得这个赔偿太低了,请律师给个详细的答复.
问题一:我们那要征地修建公路,我家的商铺(小卖部)处于被征用范围,商铺是租用我堂哥的,有工商营业执照,有税务登记,证件齐全,已经经营10余年了,现在征地的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商铺没有安置补偿,仅仅补偿我堂哥的房屋,这怎么能行得通呢?这不就是意味着我们的货物要大亏损了。 问题二:同样是征地的问题,我家有一间
我家和村里有一张30年3亩地的租赁合同合同上是用做养牛场建设 上面没写甲方解除合同赔偿问题 现在国家要征收这快地 才使用了6年 他们应该赔偿我们损失吧 他们说要把没用的当初租赁的钱退给我们 我觉得不合理 还有地上建筑一平米赔偿多少钱啊 每头牛要给多少赔偿啊 还有这样一来整个养牛场搬家的费用我觉得也应该赔偿吧 有
湘潭市体育中心扩建 按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拆迁。可是2年后又将土地转给开发商搞房地产开发。请问我们原户主的权益受到侵犯了吗?我们可以维权吗?
目前关于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临空经济取的征地工作拆迁工作也都开始了,但是事关农民们切身利益的拆迁补补偿方案都是由当地的村委会口头与村民传达的,没有任何的相关政策的公示,所以我想再此寻求这方面的市政府和区政府有无相关的文件.
我朋友父母离异,她被判给她父亲,她父亲现已过世,母亲则改嫁。她现在随母亲改嫁的后爸一起生活,户籍也因为上学的原因迁移到现在的后爸一起,而且还改了姓,跟她后爸姓。她在老家有一处房子,房子要拆迁了,请问她现在是否可以获得老家房子的补偿款呢?另老家还有一亲奶奶,如果有拆迁补偿款是如何分配的?
家里要拆迁,我家的房证和地产都是我的名字 但是户口没在大连,现在拆迁 本地人享有三个15年的补偿(取暖25平每人、物业25平没人、装修6000元每人),这些外地人都没有 请问这些有法律依据么?具体条款有哪些?或者说能说明这些条款不成立法律依据有哪些?
急!请有经验的律师来下~关于宅基地的征用及农民拆迁安置问题~
成都--五花办2004年开始征用了我们的地后, 我们于2009年6月住进电梯公寓安置房内, 但是后来我们发现国家规定的是每人应该有45个平方!而我们每人只有35个㎡!我们说要办房产证,五花办的就说要以上面签45㎡为条件,而剩下的10㎡也不会补给我们!我们还要多交10㎡的物管费! 2012年4月又让房屋中介来量电梯公寓下面门面
现在我家要拆迁了 据说是要在我家的位置架桥 是市政规划 我家房屋88平方有产权 还有修建多年 土木车库20多平方 没有产权 政府说只给我88平方的置换 和过度期间的补助 其他什么也没有 请问是否合理 另外我家的住房前几年开了商店 但产权是住宅 关于商店能否索要商品房 或者要些补偿 如果要补偿的话 一般能给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