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已经去世,奶奶很早前也已经去世,现爷爷无遗嘱的情况下留下一套房子,请问他的4位亲身儿女该如何分配?另外如果其中有儿女想买下此房将属于其他三人的钱分给他们的情况下又有第二个以上的儿女同样想购买此房的话,谁具有优先权?
律师您好 我的父母都与2001年同年相继过世 现在我和姐姐协商将父亲为户主名字的房子更名为我的名字 更名处要求我出示公证书 姐姐和奶奶的放弃声名已经完成(更名处要求也要得到爷爷奶奶的放弃公证)爷爷奶奶条件很好 表示完全可以放弃这个房子的继承权利 但是爷爷由于早期的脑血栓,虽然身体健康,但是语言表达能力含糊不清
我公公马成明生前与原德阳军区副司令韩荣忠有一笔说不清借款用意的书面借条,借款金额5万,该借款实际为1995年的,在近10多年间,韩荣忠却一直让我公公生前持续性继续写借条,并约定利息为15%。在我公公2008年11月去世后,韩荣忠一纸讼状告了我们,要求我婆婆和我老公从继承的遗产唯一现我们住的房子中还钱,总金额约13万。
奶奶去世前一直由我父母照顾,奶奶有8个子女,其他几个子女共同签了一份协议, 同意奶奶去世后这个房子由我父母继承,奶奶去世的时候也留了一份遗嘱说这个房子留给我的父母.但这两份证明都没有公证.现在父母想给这间房子更名,但是其他的子女都不肯到场证明,所以房产管理所不能够给更名,该怎么做才能把房子更名?
房产证日期为婚前2005年底登记为男方姓名,自婚后(2006年2月后)共同还房贷,需还20年,可是男方于2009年秋因病去世,夫妻双方无子女,丈夫的继父、母亲健在,男方去世后这一年多都是女方一人在还房贷。 请问这个房产应如何继承?
儿子结婚多年无子,后儿子由于心脏病猝死没有留下遗嘱及安排财产分配。现在儿媳及其家人将所有财产证明及有价证券藏匿转移,(除了房子,股票暂时无法转移)银行存款及债券等全部不肯拿出来与公婆分割,请问公婆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儿媳的财产也属夫妻共同财产,理应一起进行分割,儿媳如不分割,该如何处理
我母亲再婚后经济上与老公是分开的,现在我们要出资帮我母亲买房产,如何避免将来再婚老公及其子女产生继承纠纷的可能性。还有我母亲这些年的积蓄虽然不多,但是如何避免对方子女以及现任丈夫将来会有想法产生的纠纷。需要做哪些方面的事情避免
我婆婆有8个子女,这次婆婆生病就立了份协议书,上面写了她去后财产的分配和现在子女应该付的责任,上面有七个子女签了字,有一个没有签(我婆婆也签了),到时候这份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另:很以前有一份协议,但跟现在的比改动较大,会不会起冲突?
我父亲是一名军队离休干部,于2007年去世了,现在上级补发了一部分房屋面积补差及维修补助款等,单位要求我们出具亲属关系公证书,到了公证处,公证处要求我们必须作遗产继承公证,请问要想继承这部分遗产必须作遗产继承公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