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我们4个合伙投资一家汽车美容店,合伙投资分配是大股东40%其余3人ABC各20%,两个月后由于意见不和A要求退出,之后大股东倡议散伙,大股东退还A合伙人的20%投资款,另与B投资人另鉴定合伙协议,散伙后C的投资款一直没退,大股东的说法是考验C投资人3个月后,再决定是否与C投资人再签合伙协议。但3个月后由于店铺经营不善,导致关门。请问C投资人是否能要回20%投资款。
4各月前和朋友合伙做的生意,现在想分开,本来想东西平摊但是她不同意,说一块卖出去再分钱,他拿到钱不干了,但是我还干,所以我不想这样分,但是其他的方法他不同意,说要不就给他钱
五人合伙生意,合伙协议上规定一个退伙,需要其他四人同意,但没有对散伙做出其他规定,合伙的期限也没有时限,现在有四人想散伙,只有一个不同意散伙, 这种情况,如果散伙是不是违反协议
我是俩人合伙开店,当初投资是20万,经过5年的奋斗,现在已经有了当初三倍大。我由于身体原因。想不干。对方说撤股只给当初的个人投资部分。我觉得不合理。
是这样,我们商量合伙开一个家具店。说好风险共担,共同投资特别说到如果做不下去,两个人把地方转出去也不赔,由于事情太紧,交完半年房租,收据只能写一个人名字,由于是她找的地方,就写她的名字,我才回来写合伙协议,第一次,她看了说没意见,她说去打印没下文了。过几天我打印好找她,她说地方是她找的,如果以后生意
去年跟朋友合伙开了家汽车修理厂,因为注册的时候只能用一个人的名字,所以总是在心里担心等生意好了会不会被合伙人踢出局,想请教律师:我该怎么样才能保障自己不被轻易踢出局呢
2005年家里三个兄弟共同出资做生意,老三以房抵押贷款融资9万元,老四3万元,表弟4万元,老三和表弟只出钱,老四负责实际运作,结果遭遇金融危机血本无归,老四从2007年开始一直未在家乡露脸,也未与合伙人核算过帐目。老三将滞留的库存货物低价抛售获得人民币2万余元,亦未偿还银行本金或利息,导致日积月累债款越来越多。
有这么个事我想咨询下,在两年前我们共三人投资一起开了一家餐厅,包括转让费共投入75W 到第二年,每人又出了3W的投资。现在有一人退出,退出人C把股东给A,A是店里的资金管理者, A用了店里的钱,给了C做退出资金。而有了C的所有股权。现在B想提出分离资金。A却什么样都不行,怎么办??在去年间A还用了店里的20W多现金
有这么个事我想咨询下,在两年前我们共三人投资一起开了一家餐厅,包括转让费共投入75W 到第二年,每人又出了3W的投资。现在有一人退出,退出人C把股东给A,A是店里的资金管理者, A用了店里的钱,给了C做退出资金。而有了C的所有股权。现在B想提出分离资金。A却什么样都不行,怎么办??在去年间A还用了店里的20W多现金
做了2年市场也打开了现在是盈利的时候。但那个所谓的朋友销小了我的股份,我就选择退出不和他一起做但我们在外面还有40万的帐没有收回,又收回有10多万还有三十多万在外,而这些账都我是我那个朋友的侄儿在卖货的时候欠下的。现在找他结账收回的10多万一分钱都不分给我而把哪些在外收不回的死账通通盘给我。请问我现在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