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 甲方:某某 乙方:某某 因生产生活所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自有耕地16墒承包给乙方耕种,就相关事宜互相规定如下: 一、 地块方位面积:东阳村东河屯东大坝外,第一块1.8墒东邻青龙河,西邻刘发国开荒地南邻翟凤伟开荒地,北林陈友权开荒地。第二块,在第一块南面积14.2墒,东邻翟凤军地,西邻张春地,南邻东岗屯地。总面积16墒。 二、 承包费用年限,承包费用:利息种地,每墒地乙方向甲方交纳一万五千元人民币(15000.00元。16墒地共计乙方给甲方付现金二十四万元整(240000.00元。用此款的年利息作本年的承包费,承包年限,以甲方还给乙方的本金款为合同终止。 三、 其他事项: 1、 在承包期内,本合同内的土地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及政策性支出,以及国家的各项补贴补助,优惠等都由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2、 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在此地上进行农作物种植生产,不得进行破坏性和掠夺式生产,如有发生家方有权收回土地另行发包。 3、 在承包期内,允许甲方以部分现金抽回部分土地,但在总面积低于10墒需一次性赎回,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部分赎回。 四、 违约责任。 1、 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工程占地,及政策变动造成面积减少或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应以调剂补齐此地为原则,如不能补地应给予乙方返还现金,并负责拖欠时间的相应利息。 2、 在承包期内如甲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灾情、收入等理由单方要求甲方退款解除合同,对于此类要求甲方有权拒绝。 五、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相互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签订日期:二00九年一月六日
事情是这样的,我受聘于昆明一家公司,然后和昆明公司签了劳务派遣合同到地州的一家单位工作。而昆明公司没有让地州单位知道这件事,到地州单位后地州单位也要求签劳动合同。当时我就告知昆明公司,昆明公司就对我说了签就签吧,不起什么作用,昆明公司还保证只需要履行昆明的合同就行了,到时候公司会帮我和地州单位解除合
你好,我们向当地村委会租用了一块土地进行农业种植,签定合同的时候因为是四个人共同投资的所以合同上签了我们四个人的名字,后来到公证处公证的时候公证人员说我们的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公证不了,合同上只能是有一个人(即法人代表)的名字,请问我们这份合同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和建筑公司下面的人签了份承包合同书,4个人包自己做了2天事,发了2000伙食费,然后公司的要求多少天完成,合同没有写工期时间,后来我就做不下去,就和其他人走了,合同个多只签了名字没有盖章和手印,我只是个农民工,请问合同是有效的吗?
和建筑公司下面的人签了份承包合同书,4个人包自己做了2天事,发了2000伙食费,然后公司的要求多少天完成,合同没有写工期时间,后来我就做不下去,就和其他人走了,合同个多只签了名字没有盖章和手印,我只是个农民工,请问合同是有效的吗?
家里和公司签订合同,为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合同中提到如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有本人负责,公司不负任何责任,但是最后一条标明,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才会生效。但公司并未盖章,这样的合同有效吗?现在已经出事故了,车内有9人受伤!医药费谁出呢?
甲乙双方都是本集体人员,但在2011年就甲方的土地购买签了如下的合同,但由于种种原因,土地没有过户,但是合同要求与发包商签订新的合同,现在是2012年,都已经过了1年,而且没有过户,但有去年村委会的章子,但没有在村里备案,在这中条件下能不能生效。 而且之后丙方,城市居民和乙方又签署了土地租凭合同2,但现在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