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看我的合同是否生效
请看我的合同是否生效 合 同 书
甲方:某某
乙方:某某
因生产生活所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自有耕地16墒承包给乙方耕种,就相关事宜互相规定如下:
一、 地块方位面积:东阳村东河屯东大坝外,第一块1.8墒东邻青龙河,西邻刘发国开荒地南邻翟凤伟开荒地,北林陈友权开荒地。第二块,在第一块南面积14.2墒,东邻翟凤军地,西邻张春地,南邻东岗屯地。总面积16墒。
二、 承包费用年限,承包费用:利息种地,每墒地乙方向甲方交纳一万五千元人民币(15000.00元。16墒地共计乙方给甲方付现金二十四万元整(240000.00元。用此款的年利息作本年的承包费,承包年限,以甲方还给乙方的本金款为合同终止。
三、 其他事项:
1、 在承包期内,本合同内的土地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及政策性支出,以及国家的各项补贴补助,优惠等都由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2、 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在此地上进行农作物种植生产,不得进行破坏性和掠夺式生产,如有发生家方有权收回土地另行发包。
3、 在承包期内,允许甲方以部分现金抽回部分土地,但在总面积低于10墒需一次性赎回,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部分赎回。
四、 违约责任。
1、 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工程占地,及政策变动造成面积减少或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应以调剂补齐此地为原则,如不能补地应给予乙方返还现金,并负责拖欠时间的相应利息。
2、 在承包期内如甲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灾情、收入等理由单方要求甲方退款解除合同,对于此类要求甲方有权拒绝。
五、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相互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签订日期:二00九年一月六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94275……(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2-04-17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