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请看我的合同是否生效

请看我的合同是否生效 合   同    书

甲方:某某
乙方:某某
因生产生活所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自有耕地16墒承包给乙方耕种,就相关事宜互相规定如下:
一、 地块方位面积:东阳村东河屯东大坝外,第一块1.8墒东邻青龙河,西邻刘发国开荒地南邻翟凤伟开荒地,北林陈友权开荒地。第二块,在第一块南面积14.2墒,东邻翟凤军地,西邻张春地,南邻东岗屯地。总面积16墒。 
二、 承包费用年限,承包费用:利息种地,每墒地乙方向甲方交纳一万五千元人民币(15000.00元。16墒地共计乙方给甲方付现金二十四万元整(240000.00元。用此款的年利息作本年的承包费,承包年限,以甲方还给乙方的本金款为合同终止。
三、 其他事项:
1、 在承包期内,本合同内的土地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及政策性支出,以及国家的各项补贴补助,优惠等都由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2、 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在此地上进行农作物种植生产,不得进行破坏性和掠夺式生产,如有发生家方有权收回土地另行发包。
3、 在承包期内,允许甲方以部分现金抽回部分土地,但在总面积低于10墒需一次性赎回,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部分赎回。
四、 违约责任。
1、 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工程占地,及政策变动造成面积减少或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应以调剂补齐此地为原则,如不能补地应给予乙方返还现金,并负责拖欠时间的相应利息。
2、 在承包期内如甲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灾情、收入等理由单方要求甲方退款解除合同,对于此类要求甲方有权拒绝。
五、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相互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签订日期:二00九年一月六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94275……(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2-04-17 07:2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