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县政府去年为农牧民盖了200套富民安居房,一套的总造价为15万元,政府补贴5万剩下的10万由购房人自己承担,由于离县城远买的农牧民很少,3月初政府决定不是农牧民的也可以买,补贴优惠待遇同农牧民一样,我当时想买一套,去的时候主管领导劝说我买2套,他说的意思就是政府有补贴,便宜。一套的定金是1万,就这位领导他让我交5万,他说反正都是要交的,《他们当时是怕卖不掉房,所以这样劝我的》。我想也是挺便宜的,30万的房我自己只交20万,于是就交了2套的定金5万元,是3月27号交的,当时没签合同只是开的发票,发票上就只写的房号和交的钱数,盖的公章,现在他们又来叫我退房不卖给我了,理由是房子不够卖了,我不符合规定:没有这里的农牧民户口,而且买了2套,致使本地的农牧民买不上房子,《买房的有一半都是不符合规定的,》。政府说的7月份交钥匙,我在定完房以后就约了建材商看了房子,并让他设计装修,我也在建材商那里把地砖,洁具,厨具定好了并付了3万的定金。我在和家人商量以后就同意退一套,但他们的意思是让我全退,请问我可以留一套房子吗?
无条件退还吗?那损失怎么办?
公公单位之前有提供住房,享有40%的居住权,后来说要拆迁,需要补足另外的60%才能得到新的拆迁安置房。我和老公、孩子之也都是住在他单位的十几平方的房子,但和公公不是同一间。因为公公当时经济有限,于是我就和他商量,共同来凑钱买下那60%的产权,以后大家一起住,公公也答应了。 结果现在安置房交房了,公公拿着
七兄弟十年的房产纠纷 我已故父亲在解放前建造了三间平房,八十年代初我为了结婚在父亲土地证名下的第三间向上翻建了三层楼房,当时虽然七兄弟团结一致有钱出钱无钱出力,都为家里盖了新房,缓解了旧房而高兴。但从请人设计,材料采购直到新房落成,大部分资金由我先垫付。后来老大出面补办了房屋建筑许可证其费
5年前房价1000左右一平方米,当时我哥在韩国,我正处于结婚阶段,当时需要买房子结婚,我爸就拿了10万买了一套100平方的房子,但是里面有我我爸用我哥在韩国赚的钱的8万块钱,然后我就结婚住进了新房,当时我爸说等你哥回来后,你多少给他点钱房子是你的了,两年后我哥回来了,我爸说让我给他6万块钱房子算我的,但是我哥不
我村有我家老宅基和土房三间,曾在1990年时村委会曾以大队扩建要求将连我家在内的一共三户的宅基收回,并分给我们三户新的宅基地,但是在大队还未执行村委会就换届了,这事就一直无人过问,而分给我们三户的新宅基我们三家也各尽其用了,但是在2005年,新的村委会将我家的老宅基地在未经我家许可的前提下私自将我家的宅基地
律师你好:目前本人家在武汉想咨询你有关房产方面的事宜,事情这样的我父母在我12岁那年就离婚了,但父亲一直没给予生活费,我母亲也没计较,父亲就我这一个女儿,出于愧疚一直想把他的30平米公房过户于我,现在因我父亲已再婚有套公房,与现任老婆没子女,在2007年期间把公房过户于我名时,阿姨非让我签了份协议,这份协议
律师你好:目前本人家在武汉想咨询你有关房产方面的事宜,事情这样的我父母在我12岁那年就离婚了,但父亲一直没给予生活费,我母亲也没计较,父亲就我这一个女儿,出于愧疚一直想把他的30平米公房过户于我,现在因我父亲已再婚有套公房,与现任老婆没子女,在2007年期间把公房过户于我名时,阿姨非让我签了份协议,这份协议
房产问题(请问各位律师以前遇到这种房产纠纷问题,别人怎么操作的)
情况是这样,夫妻离婚但涉及到一处房产-夫妻名义,房产仍有按揭贷款10W,如果男方拿房,男方一次给不了女方那么多现金,如果女方拿房女方也给不了那么多现金。现在房子好贷款35W, 请问可否通过简单手续房屋归属一方然后重新办理贷款,贷出的多余现金再给女方或男方? 另外可否这样操作,先过户给另一方,然后进行房屋买
我想咨询一下,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父亲的名字,土地是我父亲买福州市城中村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购土地收据也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由于当初缺钱,房子的一半是我爷爷盖的,另一半是我父亲盖的,原先是我爷爷奶奶住的,后来我小叔叔也住进来了,由于后来我小叔叔车祸死了,就剩下我叔叔的儿子跟老婆住了,后来我爷爷也过世了,(但是由于
房产纠纷官司胜诉后执行到20%违约金一般要付律师多少?执行不到或仅执行到部分呢?
准备打官司,定金不多(5万),但若胜诉了,可得20%违约金约30万左右,请问:房产纠纷官司胜诉后若执行到20%违约金一般要付律师多少?执行不到或仅执行到部分付多少呢?深圳律师一般平均收多少个点即百分之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