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校工作,1993年工改时被定为行政工作人员,工资是办事员最低档.2001年我50岁时,单位强行将我的行政身份转为工人身份,工资也由办事员转为高级工,退休10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工资从当时的每月不到1000元增加到现在的2000余元,我目前的工资只有每月1800元,我目前工资之所以连企业退休人员都达不到,其中主要原因是单位强制退休造成的.请问?我能向单位追要因强制退休而造成的工资差额吗?
我是事业单位职工 军人转业 工勤编制 2007年我所在市委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车辆改革 本人被列为离岗休养人员 开基本工资 60岁办理退休手续 本人在单位并没有担任司机职务 单位可以作证 本人没有和单位鉴定任何离岗手续 且本人年富力强 在单位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我现工资不到1000元 职称还停留在原来 无法再晋升职称 请问
回律师你好我父亲是1947年出生档案也是47年的.由于当年的户口错误现在户口是1949年的如果按户口是2009年办理退休.当时得了脑出血到现在还没办理退休手续我去当地劳动部门咨询?答案是按户口办理退休而且不给补发09年到11年的工资. 我想请教回律师办理退休是按档案还是按户口办理?现在办理了退休手续之前到年龄没办理手续
本人于2011年8月被单位单方面调动工作岗位和工作职位,本人想要求公司以变动工作职位之日起以同工同酬按该职位的工资标准发放本人工资。但本人不知道这个工资应该按什么标准计算,因为该职位在该企业是唯一的职位,也没有特定的工资标准,像这种情况应该以什么标准计算工资呢?
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发多少天的工资呢?是这20天的还是只能要求法定的7天呢?
我公司过年给我们放假一共放了20天 这20天还包括法定的那七天。是公司自己主动这么放假的。回来后告诉我们由于放假时间太长就不给工资了。 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发多少天的工资呢?是这20天的还是只能要求法定的7天呢? 我们这个行业每年刚过完年的时候是市场最冷淡的时候,刚过完年市场不会有订单,所以公司就把年假
我父亲应该2011年4月26日办理退休手续,因本人失误没及时办理,今年本人去办理,社保局说不给补发工资是否合理,然后还得交养老金保险到2012年4月26日。
我的劳动合同于2009年12月31日期满,之后一直未订立新的合同。2011年6月,双方因事实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经仲裁后诉至法院,我请求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最后以和解结案,我同意放弃原请求。我想再申请仲裁,请求补发合同期满至和解之日的工资和25%的经济补偿金,该请求原来未提过。但有人说,补发工资是以继续履行为前提的,现
一位67岁的老干部,在没退休之前为了市政府的一个下属单位而借款欠下了债务,错就错在他当时是以个人的名誉高息借私人的钱,但是这些款项都用在了这个单位,后来单位也没见效益就这样夸了,但是这些债务都压在了这位老人的身上,老人也没能力偿还这些高息所借来的钱,现在他们就把老人上诉到法院,法院也就强制把老人的退休
我父亲是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由财政发放工资,现在因病去世,应该不发几个月工资?丧葬费该给多少?还有其他补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