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想跟大家咨询一个案件。我男朋友因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罪去年11月份被外地的网监局逮扑,一直到现在我没有任何的消息,因为是外地距离遥远,几次过去送衣物,但是那边的警察局也没有任何的回应这件事情。因为是团伙性的犯罪,现在人还没有抓够,家里人又对法律这方便的只是欠缺,又因为跨省的原因,我们没有能力找到能帮忙的人,心情都是很急切但是又很无奈,非常想知道怎么来处理这件事情,毕竟男朋友还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不想就这么放弃。希望大家有这方面案件的经验能够给予提议,谢谢!
A网吧因与B网吧为竞争对手,A网吧雇佣黑客对B网吧进行网络攻击,造成B网吧网络堵塞,损失情况如何评估,并此行为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还是破坏生产经营罪. 谢谢李律师的回答,不过有点不懂,为何不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攻击了10天以上,损失价值评估为5000元的情况下,是否够罪.
假如某个人在国外开个~违法中国法律的网站(政治,暴力,迷信,等…… 违法中国的法律啊~~) 也就是说:假如他用的是国外的服务器~~人家国外是允许的。。。 那么这个人会在中国受到惩罚吗? 突然想到的随便问问~~没有别的意思。。
我参加一个网络有奖征名活动,最后我取的名字被采纳,获奖者也应是我,但承办方却公布别人获奖,我怀疑他们篡改了计算机数据,把我应征的名字改成了别人的,我准备起诉,请问: 1.调查计算机系统是否篡改数据,我是应聘请懂计算机的律师啊,还是聘请一位计算机高手做鉴定? 2.调查计算机系统是否篡改数据,如果对方不让查
我参加一个网络有奖征名活动,最后我取的名字被采纳,获奖者也应是我,但承办方却公布别人获奖,我怀疑他们篡改了计算机数据,把我应征的名字改成了别人的,我准备起诉,请问: 1.调查计算机系统是否篡改数据,我是应聘请懂计算机的律师啊,还是聘请一位计算机高手做鉴定? 2.调查计算机系统是否篡改数据,如果对方不让查
本人电子邮箱和网站帐户遭到黑客非法侵入和控制,但电脑本身应该未受侵入。 《刑法》第285条中提到“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 请问其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否包括电子邮箱和网站帐户呢?
自己有权查看自己计算机上的一切内容么?那些使用过我计算机的人的所有信息在内也会被还原出来,如果有人告我侵犯他人隐私这个成立么?(计算机是我自己的,他人借去使用)
一名在校大学生,上雇佣一黑客,进入学校网改成绩,下让一同学联系需要改分的人,三人合伙,从中获利,这名学生获得账款10万元,被公安机关定为主犯,请问他会判几年徒刑。
我做了一个虚假网站出租给比人盗游戏帐号,但是虚假网站不存在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 现在是取保候审,今天去检查院谈话了,我说了虚假网站不会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检察官也说他个人认为也不构成这个罪名. 然后笔录那里也写了,我对这个罪名存在疑问,因为不存在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但是当时在检察院
各位律师好!我想跟大家咨询一个案件。我男朋友因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罪去年11月份被外地的网监局逮扑,一直到现在我没有任何的消息,因为是外地距离遥远,几次过去送衣物,但是那边的警察局也没有任何的回应这件事情。因为是团伙性的犯罪,现在人还没有抓够,家里人又对法律这方便的只是欠缺,又因为跨省的原因,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