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经劳动局协调已赔偿,但现在我的手肌肉萎缩,手腕关节变形、肿痛,手翻不过来,端拿不住东西,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请问我能不能要求,重新劳动能力鉴定呢?
申请人对前两次劳动能力鉴定不服后,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了再次鉴定的申请,请问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否有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举行听证的权利呢?依据是什么?谢谢!
我上班时从梯子上摔下来,手摔骨折了,表面看不出任何伤。医治过后我又上了两个月班,在家不小心又把上次骨折的手弄伤了,我如果把这次的伤跟上次的伤算到一起去做伤残鉴定,不知区不区分得出来,反正从表面又看不出任何伤。就是说上次的骨折即使没有那么严重,也可以人为的加重,只要表面看不出来。
于2009年10月份10日因受工伤,结治疗终结期满,根据《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2006年),确定医疗终结期为3个月,根据医疗机构诊断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GB/T16180-2006),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护理等级不入级。 现在我
不服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向法院起诉不能被受理怎么办
对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伤鉴定等级不服,但又不能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行政诉讼。怎么办 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是行政单位为由不予受理。怎么办?
省劳动能力鉴定最终结论已经下了,不服的话是不是还可以要求从新鉴定
我本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过两次,省劳动能力鉴定也鉴定过,都是十级。现在厂里还不服,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再次鉴定,后来又到市里的司法鉴定所鉴定了一次,结果是没有达到伤残等级。请问我该怎么办,法院是不是可以要求我从新鉴定?谢谢
我于2009年12月份单位体检时发现患有白血病,在深圳二院确诊后并住院治疗,待病情稳定后于2009年12月27日出院,现继续进行门诊药物治疗,(出院已有8个多月),今年7月24日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职业病(职业性肿瘤),单位申报工伤认定后,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属地社保站说要等到治疗期结束后(2年后),才能要
骨折,神经受损,劳动能力丧失,生活大不份不能自理。请问鉴定能为几级?
我爱人在工厂工伤,骨折,神经受损,劳动能力丧失,生活大不份不能自理。像这样的情况大约能得到多少理赔!
我做一个鉴定为八级但实际情况且六级以上,但鉴定委员会要求本人去康复仇,但我病情已稳定,出院已四个多月,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力?
我公司员工在甘孜州所作劳动能力鉴定存在一定问题,现我公司申请复议,应该如何走程序?需要到省里进行才可以吗? 具体如何操作?谢谢!
工伤六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为什么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赔付不给,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赔付标准是以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平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在乘以伤残等级对应的百分比系数,为何丧失劳动能力这部分赔付单位不给。单位的律师说是没有这部分赔付。请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