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4年4月买的一处二手房,当时房主说他正在办理产权证,已向单位交了购房款12000元,于是我将7.5万元的房款交给他,余款2.5万元在我们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待房证下来后办完过房再补交.这样他将房屋交付我使用.2005年8月,他到法院起诉我,认定我们签订的房屋买卖无效,并说产权证办不下来,他们只有1/4产权,单位有3/4产权,并且他
我父母均为农村人,于1997年向同村人购买一幢二层楼房,现这幢楼即将为政府所征收。旧房主以双方购房合同上未注明房屋土地地皮连同房子一起出售为由,向政府申明该屋土地地皮仍归其所有,仅房子归我父母所有!因政府征收房子赔偿是房子与地皮分开的,现在我父母应该怎么才能获得土地地皮!(注:土地使用证现在我父母手中,
本人于2001年与A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我协助A办理房产证,部分房款于本人拿到所有权证后再付,未约定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后A已交付房屋(01年至10年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人为我)。但至今(2010年)A仍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期间我多次催促其办理无果。现我欲诉至法院,请问法院能否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房屋所有权
我和对方在2002年签订了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价款25万元,我付给对方全款,对方将房屋给了我,相互9年间没有任何纠纷,现在对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请问律师在我们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还给我签订了一承诺,内容是如果他反悔付给我购房差价款20万。现在时隔9年房屋价格涨了好几倍,我可以不可以向法院提出按照现在房
事情是这样的,2003年6月杜某将自己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某村的三间平房卖给了同村的聂某。聂某是本村村民,但中专毕业户口由学校迁回时就已经变为非农业户口,妻子和女儿是农业户口中,请问他们原来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县一级未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情况下,某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办公室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办公室的名义下文明确某村民的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某村民组不服,向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此时应列谁为被告,是县农业局、还是县政府?
2004年村委会将7亩土地租赁给一公司,租赁期为50年,自2004年1月1日至2054年1月1日,租金5万元合同签订当时付清。现该公司已在此地建厂房,但村民以合同不合法为由要求要回土地。 请问:该合同是否有效,村民能否要回土地,应该走哪些程序?
村委会的房屋及土地要卖我们使用,这合同怎么写,如不能买卖是算承包还是土地及房屋使用权转让
是原村委会所在地,现村委会搬至新建地方,原村委会的房屋及土地有偿使用权要转让给我们,那我们该跟村委会的合同如果写才能保障我们的法律权益 急求对此事拟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