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日晚上加班之后我就给了上级领导(监管财务部门)辞职书,到期时间是8-30日 8-18日人事部门开了离职交接清单,办理到最后时,行政人事经理给我份落款日期是:8-15日打印的“财务盘点情况说明”内容说:我现在交接盘点的工具,衣车零件。拉筒,模具都比之前(07年终盘点比较少了很多,其中经手的6-3日机修退仓的开袋机针位三套,名不符实,导致公司丢失了三套,加拉筒少80多个,损失有 6万多块,要我赔偿,7---8月的工资全部不给还不够赔偿。当时我向她说明:经我手签字的拉筒一个都没有少,而且我来之前是没有人给过正式,准确的盘点账目,后她说就针对开袋机的针位,三套,每套1.8万,三套5.4万,就针对这个针位,你经手写了单,而收的东西收错了,所以至少要赔偿3000元。 从我接手管理,发给财务“机修账目”报表到6-3日机修退仓,所有开袋机物品都是由机修部门保管,我只是接手管理他们手上的账目,不管理实物 我在4、5、6月份就有盘点情况表:并且在4月的盘点表内,发给机修部门的实物账目:“机修账目”给财务,里面显示 开袋机零件:发出 1盒 同时还发3个针位 我接手账目是:3个,而不是3套 在6-3日入库的时候还发了报表给财务,知会总的入库情况,同时也显示了上面针位的情况,补充了,入仓:3套:3/4:两套,3/8:一套,共三套,而实际上叶秀容发给我参考的07年11月,盘点的账目上显示:公司根本就没有3/8的针位,而3/4的是一套,而不是两套,因为所有的零件之前是机修管理,所以在报表中写明情况,就发给了接口账目工作的财务同事,此退仓的机修在6月中旬离职 期间,6-30日,退给我假针位的机修回来领工资,财务要求再次清点,并在我说明我个人不懂,会发生错,漏数量入库的情况下,派了个机修一起来清点 7-3、4日,我发现找个问题就 报告了上级领导,公司对此问题也一直未发表态,之后我跟他谈起这个问题,他说之前发生的事情,就不理了,以后管理好就可以了 7-17日下发一个管理制度:对于错。漏的东西,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当然他们给我这个文件时说明,以后要赔偿了,要小心管理了 此次公司财产损失,公司不分清权责与主客观原因,不看损失是否由我个人原因造成,在我已经多次知会财务账目报表,以及请求协助清点,提醒会出现的风险的情况下,有财务通知过来的机修肖双红在场的正常操作中,都无法避免错误的产生,不能算是我造成的重大损失 不知道我这样的情况,是否能算是个人过失,不算重大过失(公司规定5001元以上为重大过失),合同没有规定赔偿金额,我也在整个事件中知会过财务和我的领导,我的账目情况,他们没有核实,我能否不赔偿?
去年12月份发生在双流,因早上班快到厂门口被申通快递公司金杯车撞至6级伤残,交警责任判定肇事方申通负主要责任,受害者次要责任。现请教律师,1.之前有每个月给650元基本金受害者工厂方现未给予最低工资,这合法吗?2.受害者41岁,现育有两小孩14岁和5岁,且有双方三位老人,如果申诉赔偿大概可理赔多少钱?谢谢回
员工过失致公司损失是否需要赔偿,该问题是否需要先行劳动仲裁然后到法院解决,该公司规定是否违法
一员工(门岗)在其值班(夜班)过程中未能坚守岗位,导致丢失物品约1万元。公司岗位职责有一条规定“凡因过失失职造成工地财产损失的,扣发当月工资并赔偿损失;凡因主观失职造成工地财产损失的,扣发当月工资并开除且要赔偿损失;凡伙同偷窃和不法破坏的,除扣发所有工资并赔偿损失外,移交国家司法机关追究其型事责任。
我老婆做了结扎绝育手术6个月后,竟然宫外孕了。这算不算医疗事故,能否要求医院赔偿。
在今年的6月份,因为计划生育的要求,我们做了结扎绝育手术。手术前,我们签了一份医院的手术风险协议,里面有包括做完手术不一定完全保证不怀孕。12月份,我妻子老感觉肚子不舒服,就去检查了,发现是宫外孕。想咨询一下,这样算不算医疗事故,医院会不会因为有了这协议,就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能不能提出赔偿。
我方注册品牌在别人工厂加工,出现大的质量问题,给我方造成损失我方能否要求赔偿 问题补充:
我方注册品牌在别人工厂加工,出现大的质量问题,给我方造成损失我方能否要求赔偿 问题补充: 1:我方和加工方没有签定出现质量问题后赔偿的合同 2:加工方给我方加工的产品是不给予我方售后服务的
1月25日乘坐客车被车上行李架上的重物(菜板)砸伤,经私下沟通,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现能否到公安局
1月25日乘坐客车被车上行李架上的重物(菜板)砸伤,经私下沟通,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现能否到公安局报案?应该怎样解决赔偿问题?
我家是种葡萄的 新种 什么都不懂 种了1年了 快要能卖钱了 发现葡萄有将近4亩多地野种 卖不了钱 我父亲就去找卖小苗的讨说法 他就给赔偿了200株小苗 也就是说把我家的4亩多地荒废了2年没收入 我父亲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什么都不懂也就同意了 我知道了这事想咨询下现在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去法院上诉要求赔偿
2011年1月15日左右 发烧37.8-39 头痛(太阳穴附近) 纳差 嗜睡 呕吐 食少 被医生诊断为急性胃炎 到2011年1月23日 症状未减轻 又加重 到庆阳人民医院就诊(专家门诊)诊断结果一样并做了胃镜 回家用药 到2011年1月24日孩子出现右半身肢体无力1月26日 复诊时 住院 做CT后 初步确定为格林巴利综合症 住院到2月2日 医院通知到
我跟老公结婚2年多,至今未生育,老公精子质量不好,中间看病我双侧输卵管切除,今年做一次试管没有成,如今老公要离婚,我想挽留婚姻,想请问律师我这情况老公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吗,如果离婚我能要多少赔偿金 我们是有感情的,但是婆婆一定要我们离婚,我老公听婆婆的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 对方持无效证件(2年前失效)骑摩托车将老人撞伤(右大腿骨螺旋形开放性骨折,上了钢板11颗钉,输血700ml,伤后缝合20多cm)后逃逸,1个星期后找到此人。我想咨询下,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我们起诉肇事者,他能判刑不。这达到重伤标准没有?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我们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