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我这个问题算不算重大过失?能否拒绝赔偿?

我这个问题算不算重大过失?能否拒绝赔偿? 7-30日晚上加班之后我就给了上级领导(监管财务部门)辞职书,到期时间是8-30日
      8-18日人事部门开了离职交接清单,办理到最后时,行政人事经理给我份落款日期是:8-15日打印的“财务盘点情况说明”内容说:我现在交接盘点的工具,衣车零件。拉筒,模具都比之前(07年终盘点比较少了很多,其中经手的6-3日机修退仓的开袋机针位三套,名不符实,导致公司丢失了三套,加拉筒少80多个,损失有 6万多块,要我赔偿,7---8月的工资全部不给还不够赔偿。当时我向她说明:经我手签字的拉筒一个都没有少,而且我来之前是没有人给过正式,准确的盘点账目,后她说就针对开袋机的针位,三套,每套1.8万,三套5.4万,就针对这个针位,你经手写了单,而收的东西收错了,所以至少要赔偿3000元。
   从我接手管理,发给财务“机修账目”报表到6-3日机修退仓,所有开袋机物品都是由机修部门保管,我只是接手管理他们手上的账目,不管理实物
  我在4、5、6月份就有盘点情况表:并且在4月的盘点表内,发给机修部门的实物账目:“机修账目”给财务,里面显示
开袋机零件:发出  1盒 同时还发3个针位
我接手账目是:3个,而不是3套
   在6-3日入库的时候还发了报表给财务,知会总的入库情况,同时也显示了上面针位的情况,补充了,入仓:3套:3/4:两套,3/8:一套,共三套,而实际上叶秀容发给我参考的07年11月,盘点的账目上显示:公司根本就没有3/8的针位,而3/4的是一套,而不是两套,因为所有的零件之前是机修管理,所以在报表中写明情况,就发给了接口账目工作的财务同事,此退仓的机修在6月中旬离职
   期间,6-30日,退给我假针位的机修回来领工资,财务要求再次清点,并在我说明我个人不懂,会发生错,漏数量入库的情况下,派了个机修一起来清点
   7-3、4日,我发现找个问题就 报告了上级领导,公司对此问题也一直未发表态,之后我跟他谈起这个问题,他说之前发生的事情,就不理了,以后管理好就可以了
     7-17日下发一个管理制度:对于错。漏的东西,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当然他们给我这个文件时说明,以后要赔偿了,要小心管理了
    此次公司财产损失,公司不分清权责与主客观原因,不看损失是否由我个人原因造成,在我已经多次知会财务账目报表,以及请求协助清点,提醒会出现的风险的情况下,有财务通知过来的机修肖双红在场的正常操作中,都无法避免错误的产生,不能算是我造成的重大损失
    不知道我这样的情况,是否能算是个人过失,不算重大过失(公司规定5001元以上为重大过失),合同没有规定赔偿金额,我也在整个事件中知会过财务和我的领导,我的账目情况,他们没有核实,我能否不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engli(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08-08-23 16:1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