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女友分别出资18W+10W共同买房,房屋总价48W,贷款20W房子的发票和合同都是两个人的名字,是以女友一个人的名义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批复中),供楼的卡也是女友的名字,房产证就还没出。也还没正式供楼,现女友因个人原因不想继续供楼,提出由我支付8W元给她就出让其名下50%的产权,以后该房子的所有权归我,供楼也由我负责。其父母也同意。请问应该这么做符合法律效力吗?应该做哪些手续让今后不会有产权问题。
双方没结婚,以未婚证办理的手续。
我外甥贷款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是他父母出的,现在女朋友提出结婚后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理由是婚后要共同还贷。可是首付是我姐和我姐夫从牙缝抠出来的血汗钱,万一他们以后离婚房产对半分,我认为这样对我姐不公平,请问有什么好办法能让双方都满意吗?
男方婚前有两处房产,同居7年感情不和欲分手,男方为女方着想以假交易形式将其中一房过户给女方,女方取得该房屋所有产权之后双方和好没分手又正式登记结婚,上月该房遭遇拆迁,女方以自己独有此产权为名取得全部拆迁补偿款和赔偿的面积,拒绝与男共同拥有,男方因假过户时没有留下证据多次要求共同拥有未果,但男方单位持
我以前在乡下跟人一起造了个房子,后来搬到城里住,户口也迁到了城里的房子里。最近十几年都没住乡下了。 现在想要回自己建的那一半房子,法律上支持么?(注:现在那房子的户口写的是那个合建人的,他现在不愿意把一半房子还给我)。 希望好心的律师能给以解答,非常感谢。
婚前男方贷款买了一套楼房,房产证是男方当事人的名字,因为婚后要共同还房贷,所以婚前我和男方当事人私下签了一个协议。大体内容是“婚后房产权男方和女方各拥有一半”男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名并留下了指纹,以表同意。我们现在结婚了,共同承担房贷。 请问这个协议在法律上生效吗?
我的爷爷和奶奶有子女7人,在我爷爷生前居住的房产是我父亲名下的,我父亲在爷爷去世后不久也去世了,去世之后爷爷其余的子女称,父亲名下的房产是爷爷生前出钱购置的,只是写了我父亲的名字。他们认为房产应该归于爷爷的遗产中。请问房子的物权归属在法律上是属于我父亲的还是属于我爷爷的?如果是我父亲的其他人是否有权
在几年前母亲的户口跟随外婆的在一起,去年表妹有回迁安置房但是没有户口在本地,就用外婆和母亲的户口去顶。当时签了份协议,得了两套安置房其中一套归属于母亲,但是当时母亲为了今后房产过户方便写下回建房主为外婆。而今家里人就认为既然写的是外婆的名字就是家里的财产,几个兄弟姐妹甚至孙子都有名分。我想请问:1、
父亲单位分的房子,我们三口住一个屋,父母住一个屋,两个弟弟户口也在这,现在动迁,父亲有权处理动迁款吗?这房子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谢谢
我们三口住父亲单位分的房子的一个屋,父母住一个屋,两个弟弟户口也在,现在要动迁,父亲有权处理动迁款吗?我住的屋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