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律师您们好! 由于我个人的原因,上个礼拜我向公司提交了急辞工申请,并获得批准。但在办手续时,人事文员告诉我,需从我上个月的总体工资里边扣20%的钱,作为违约金。补偿岗位空缺用。 而事实上本人去年12月就曾辞过一次工,且获得批准,但临到期时公司还没有招到人,所以部门经理与我协商,给我加薪要我撤销辞职申请,等哪天招到人了,我还是决意要走时绝不阻挠。我答应了这个协定,留了下来。 3月4月以来共招到3名技术员,现如今已人满为患,岗位空缺云云纯属借口。我也曾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过。但对方的答复是法律上也没有明确不许扣钱的规定。所以他们也无能为力。请问下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倘若违法我应当如何维权。如果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而劳动局又持不作为态度,我该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还是请律师?这方面的知识我所知甚少。请您指教。请律师的话大约需多少费用? 另补两点:1.我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2.克扣的工资681元约七百元。 期待您的回答。谢谢!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今年3月中旬在一家财务咨询公司实习,当时对方和我签订了实习合约,一个月是800元的实习工资,但是我做了一段时间因为学校的原因,决定不做了,该公司说做满15天才能算工钱,于是我做满了15天后才提出离职。当时走的时候,他们说那15天工资和出去办事的交通报销费都会过几天打进我的银行卡里的。 但是
公司在员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修改了清算工资的方法,从而导致员工在离职办理工资结算时被克扣了一部分工资,请问,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吗?
我是公司外派到贵州省工作的员工,自今年来,公司无故克扣本人的工资及奖金,几次与公司老总沟通,应补回本人今年1—7月份的工资及奖金未果,针对以上问题,我将如何拿回我应得工资及奖金,又如何追讨我的合法权利赔偿金,请给予法律解答为盼!
关于公司未签合同,克扣工资,部分工资不发的问题,急求途径方法解决
面试谈的工资是2500元,说先试用三天,然后试用一个月,十五号发工资,我11号到公司上班,仅每周二休息,工作几天后来被调到公司分部,然后过几天又调 回原公司,均为一个老板,到发工资的时候竟只按1500的底薪发,还说是我听错 了,只发之前那个分部的工资,另一个分部的工资他就一直拖着不给答复。并且 从未签合同
您好!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我3个月转正时问过项目经理,但对方说都没有签。现在我辞职了,公司说因为小半年前的一件事情《别的单位来拿他们的饮水机,我先给经理打电话了,他说可以拿,让对方打张条子就可以了。》现在要我赔或者扣工资,请问这合法吗?我该赔吗?谢谢
进厂的 时候谈的工资是月薪,为2500,但是后来改为记时,而且老板没事,就天天不加班,周周双休,导致一个月比一个月少,刺月可能11600左右,并且老板反对签合同,买社保,医保,等...请问是否有法律可以保护到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