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处隆回县高平镇,受高平镇国土所批准后盖得住房,房子前面是一条人行道,人行道侧面是一块旱土,旱土前面是一座民宅,旱土比民宅的地面要高出7米左右,现在那民宅的主人要把他后面的旱土挖下去,但旱土是他自己的,如果他把那旱土挖了下去,受下雨的影响,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这样我的房屋就成了危房,在法律上,请问我有阻止他挖的权力吗?我房子的安全受法律保护吗
卖房方把房屋的一部分外墙拆除,并扩建了一部分面积,现在把房卖给我,我们签订了购房合同,现在我觉得搭建有一定的安全隐患,问是否能据此终止合同,拿回购房定金?什么部门鉴定违建?
家处隆回县高平镇,受高平镇国土所批准后盖得住房,房子前面是一条人行道,人行道侧面是一块旱土,旱土前面是一座民宅,旱土比民宅的地面要高出7米左右,现在那民宅的主人要把他后面的旱土挖下去,但旱土是他自己的,如果他把那旱土挖了下去,我这房子就成了危房,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在法律上,请问我有阻止他挖的权力吗
家处隆回县高平镇,受高平镇国土所批准后盖得住房,房子前面是一条人行道,人行道侧面是一块旱土,旱土前面是一座民宅,旱土比民宅的地面要高出7米左右,现在那民宅的主人要把他后面的旱土挖下去,但旱土是他自己的,如果他把那旱土挖了下去,我这房子就成了危房,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在法律上,请问我有阻止他挖的权力吗
家处隆回县高平镇,受高平镇国土所批准后盖得住房,房子前面是一条人行道,人行道侧面是一块旱土,旱土前面是一座民宅,旱土比民宅的地面要高出7米左右,现在那民宅的主人要把他后面的旱土挖下去,但旱土是他自己的,如果他把那旱土挖了下去,受下雨的影响,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这样我的房屋就成了危房,在法律上,请问我
马某某,在2012年3月21日下午16时,在醉酒状态下,无证驾驶一台黑色捷达车轿车,沿吉兴村向伊汉通村行驶到付某某家附近时,将路边行人付某某撞飞(撞飞16米左右)后,驾车逃离现场,付某某当场死亡,在逃逸过程中(间隔不到两分钟)又将在伊汉通村一商店买东西出来的李某某撞飞(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撞在该商店的实墙上,
房屋所有权证上房本坐落上最后有“多重”两个字,规划用途写的仓储,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写的是仓储和住宅的总面积。附记写的住宅的面积和仓储的面积。去房管局办他项权证,办事员说我这个得交80元和550元,我不知我这个仓储属于附属建筑,怎么按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费收费?谢谢
房屋所有权证上房本坐落上最后有“多重”两个字,规划用途写的仓储,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写的是仓储和住宅的总面积。附记写的住宅的面积和仓储的面积。去房管局办他项权证,办事员说我这个得交80元和550元,我不知我这个仓储属于附属建筑,怎么按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费收费?谢谢
您好,我办他项权证,住房的储藏间是否应按住房以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收取550元?
房屋所有权证上房本坐落上最后有“多重”两个字,规划用途写的仓储,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写的是仓储和住宅的总面积。附记写的住宅的面积和仓储的面积。去房管局办他项权证,办事员说我这个得交80元和550元,我不知我这个仓储属于附属建筑,怎么按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费收费?谢谢
本人在县城认购一套房产,已经交了6万元定金,签了房屋认购合同,现在不想要了,请问能否要回我的定金,要回需要怎么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