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煤工伤,小腿腓骨粉碎性骨折,筋断了两三根。煤矿老板送我到医院他和主治医师说不是工伤是自己摔的,因为这样可以医疗报销,请问这样是不是对我以后的赔偿有影响,需不需要和主治医师说明。谢谢
我的父亲是一位老实巴交、工作勤恳的水泥匠,一直以来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有爷爷奶奶,他们都已经70多岁了,妈妈在家种地,而我仍在上大学。 2011年9月14日,对我家来说是一个永远不可忘记却又不想记起的噩梦。那天,爸爸和一位工友到另外一个工地上运水泥,在运回来的路上,一个交叉路口,由于要躲避对面突然拐弯过来
我请的工人在自己驾驶摩托车送货途中,不慎发生了意外,所有的医药费我已经全付,工资一直发到伤愈,额外还给了几百元营养费。事情过了一个多月,今天他又向索要营养费,请问我是否还应该给他?
我在上班期间受伤,左脚小脚趾粉碎性骨折那我可以向公司索取赔偿么?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目前医药费全部是公司报销的,另外工伤期间他们每天给十元钱生活补助是否合理?我想向公司索取赔偿应该怎么样做啊?谢谢
本人于2010年6月7日20时左右,在盐城金盛装饰面料有限公司从事刷毛工作,当时绒布接头滑下,于是用手对两块布接头,因机器存在吸力,其右臂被吸进去烫压伤。 2010年12月3日经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右上肢热压伤:右手功能障碍。 2010年12月2日经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
1.目前我们单位的加班费按的是本市最底工资标准1140计算的.而我底薪是1300.是不是合理. 2.我的合同3月21到期,我到4月22号满30周岁,我有一个9级的工伤,合同到不签的话,那赔偿的终止日期是合同结束当天算起,还是要拖到单位去具体办的日期呢?如果超过4月22号,我是不是不可以享受30岁前的工伤赔偿标准了
本人2009年4月在工作当中眼睛受伤,鉴定为工伤10级,领取过一次性医疗费。 现在本人想离开这个单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具体金额我看了一下,加起来是18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是上一年度乌鲁木齐市的平均工资还是受伤时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另外请问下乌鲁木齐2011年的约平均
我是高职的一名教师兼辅导员,于2011年11月12日在单位崴脚,经过:当天带学生外出实习,早晨8点前因早到,我先去5楼的办公室休息等候,快到8点时,学生打电话来催促,我从5楼下到4楼教室,期间因边接电话边下楼梯,最后一级台阶踏空,崴脚,当时因摔跤,手里拿的钱包也摔落在楼梯平台上,当时因感觉不是很严重,所以继续带
09年事故10年鉴定工伤8级,12年辞职现在。单位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按伤前个人评均工资1387元X22个月赔偿给我合理么。南宁的法律。09年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