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房产赠予与继承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我爷爷以前有一套平房(但不是唯一一套,我爷爷还有另外一套房子),准备给我结婚用,之前还是公房时,写了一份赠予书(大致意思就是将这套房子赠予我,有签名,手印。我爸爸、大爷、姑姑等其他有继承权的人也都同意。),但一直没有去公证,后来这套平房拆迁,还需要拿一部分钱,我贷款的话要求房产证必须是我的名字,可是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我爷爷前阵子也因为脑血栓突然去世了。 我想咨询一下: 1.我爷爷之前写的赠予协议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应?如果有效,现在去公证可以吗,需要什么手续? 2.如果赠予协议无效,走遗产继承(我大爷姑姑等都同意把房子让给我爸),需要多少费用,都有哪些步骤?怎么能把房产证上改成我名字(因为我要贷款,现在是我爷爷的名字)。 谢谢!!!
我的一名同事,跟父母生活在一起,前几年父亲过世,留下一处房产,(未过户、无遗嘱)。他还有一个哥哥,婚后几乎没有对父母尽过赡养义务,而且他的嫂子经常跟老人发生争执,间接地导致老人健康状况恶化。最近,他的母亲得了重病,可能不会好转,我的同事为母亲治病花了不少钱,而他的哥哥几却不闻不问。老人希望将此处房产
老人现在名下有一套住房,家里有4个子女,老人现在的意思是想在百年之后把房子卖掉,给4个孩子把钱分了,但是现在大儿子表示想要这套房子,老人不愿意给,想去做个公证,请问公证的话有法律效力吗?
首先说明一下本人的家庭组成成员:爷爷(健在)、奶奶(健在)、妈妈(健在)、姑姑(已出嫁)、姐姐(已出嫁)、爸爸(出世)及本人(性别男)。(另外:还有两个叔叔早年已经去世,均没有配偶及后代)。 本人爸爸由于早年意外身亡了。现我家留下几处房产(包括房产所含的地皮),由于当时爸爸健在的时候,部分房产、地
1949年我们已分家,当时我父母双亡,我和叔叔在峰峰矿务局工作,爷爷奶奶将所有房屋10间一分为二分开,叔叔一份,我与弟弟一份,爷爷奶奶居住在我们这里,后来爷爷去世奶奶的生活由弟弟照顾。1960年修建岳城水库,叔叔领了房屋补偿款,我们选择房屋重建,在现在的地方建有房屋4间,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均为我弟弟的名字,只
这所房产是我过世的老叔留下的,老叔未婚,无子女,办完丧事以后,就面临动迁,也就面临家里分房产,爷爷有二所房产,算上过世的老叔留下的房产,爷爷作为第一继承人,爷爷有三处房产,分别分给了家里三个兄弟,我家所分到的是老叔过世的房产,分完房产后,兄弟三个都各相和开发商交了房子,签了合同,但是后因了解,办房照时需要有公正继承
我舅妈的母亲有一套房产 要拆迁 她母亲有3个女儿 现在只有小女儿还在世 我舅妈的父母亲先去世的 我舅妈后去世了 现在就剩我舅舅了 我想问下 我舅舅有没有继承权 是我舅舅优先继承还是我表哥表姐优先继承 还是他们三个都有继承权 继承比例一样吗? 现在房产证 在小女儿手里 她想自己独自继承 起诉的话 胜诉的机会有多大?
这所房产是我老叔的,老叔已过世,老叔未婚无子女,爷爷将这所房产分给我家,老叔过世后不久,房屋动迁,我们和开发商交了房子,但是,交完房屋后,我们家才了解办房照时需要办爷爷和老叔的房产继承公证,再和爷爷做过户,房产才是我们家的,但是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现在不给我们做公证,因为我家的房产证已上交,动迁中的房子不能做继承公
父亲在2009年将房子公证赠与给我。(该房产是1990年父亲和母亲共同建成,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土地证是父亲的名字。后父母离婚,法院判房子归父亲。)2000年父亲再娶。2010年父亲去世。1、请问继母对该房产有没有继承权?2、父母离婚时虽然法院判房子归父亲,但父亲一直未将房产证名字过户,后他又将房子赠与给我,请问该房
我和前夫离婚,后来前夫死亡。我们有一个共同房产。随着前夫的死亡,50%是我的,另外50%是前夫的遗产,由他的女儿和妈妈继承。他的女儿和妈妈都放弃继承权,这个房子到我的名下,我需要缴纳税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