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沈北有一套房产,准备年内登记结婚,但现在我和未婚妻都在市区工作,有可能在市区内先租房并准备卖掉我沈北的房产在市区重新买房.所以,想问几个问题:1.结婚登记后出售我的婚前个人房产收入属于共同财产么?如果以这个收入重新买房并登记为我个人独有,这个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么?2.如果我做婚前个人财产公证,那婚姻登记后出售我的个人房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重新买房属于妻共有么?3.如果不出售我的沈北房产,结婚几年后会被判定房产夫妻共有?
我与老公一人一半的钱结婚和买了房子(首付),婚后,我老爸赠送了我20万,我不希望把这20万投入共同财产中,请问:如果能证明这20万不为夫妻共同财产?给我母亲买成保险,受益人为我自己,这样可以逃出共同财产吗? 问题补充:前提,不做财产公证,我不想伤了彼此感情的前提下转移,因为房款还没有付清,我希望以后共同还
我离婚后,于2005年找了一男友,一起同居,但没有结婚,请问这样是否算事实婚姻?如今我打算自己独立建房,并把房产证的所有者改为我的子女(与其没有血缘关系),请问这样建成的房子,他是否能够争夺房产? 现在是要在同居期间用自己的钱建房,请问这样的财产算共同财产吗?
1.婚姻期间我 爱人姨夫以我 名义在 信用社贷款2W元。后 转到我 爱人名下,现在我 爱人因为其他事提出离婚,这笔贷款离婚后对 我有没有 影响,应该采取 什么 措施才能和这笔贷款没有关系。 2.离婚由我 爱人提出,经协商孩子归我抚养他不 付抚养费。这个合适吗?离婚后我爱人家 是不是应该付一 笔彩礼钱?关于抚养费都包括哪
我与丈夫2009年4月结婚,2009年8月怀孕,2010年4月生了我的儿子,由于价值观,生活观,世界观完全不同,时常发生口角,期间婆婆参与其中,加速了我们感情的破裂。共同生活的婚房是婚前房,我目前刚刚研究生毕业,由于孩子尚小,未找工作,在家带小孩儿,为了生活条件更好,丈夫父母拿出五万,我们两个拿出全部积蓄十万,我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已经结婚,但是婚姻中一直存在问题,现在我想让我对象写个东西给我,就是说如果以后离婚,我们俩人的全部财产归我所有。不知道法律上有没有这么个文件?我具体该怎么写这么个东西?谢谢!
想咨询一下婚姻财产公证等一些问题,请律师朋友留个QQ和电话等联系方式 最好是重庆地区的律师,帮忙起草协议书,收费贵了就不需要了,谢谢
在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明确,房产局不认可怎么办?
我于2008年5月与前妻在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协议中房产归我,我给对方14万(当时此房估价28万),因为此房产登记证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共有人,无需过户。当时就没有去房产部门注册,也不知道需要办什么手续,现今(2012年3月)我想卖掉此房,换一个低点的楼层,房产局不与办理,说是只认法院判决的离婚,不认可协议离
婚前:男方父母付给女方15万购房款(银行;结婚财礼(3万现金);女方父母提供住房一套,由男方父母花五万装修;男方购买家俱(1.2万)。婚后,男方所收婚庆红包(2.8万现金)女方保管,男方工资女方提走1.7万,女方父母为女方购车(20万),女方收入不明。如要分割财产,男方能要回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