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公司在北京、武汉都有分员工,其中一名武汉公司的员工劳动合同在2010-10-31日到期,员工在随后公司下发的〈续签意向书〉上明确表示同意续签,且续签2年。随后,公司对他的工资上调10%,但员工的劳动合同一直未返回到北京公司总部,2011-10-28日北京人事部又发邮件催促其返回劳动合同,但一直就未返回。 这是公司主动与员工续签,双方达成的续签意向为2年,但员工迟迟不将劳动合同返回公司。 试问,如果员工此时以“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二倍赔偿金,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一个朋友告诉我:对于劳动合同的续签,只要公司是明确继续劳动关系意愿,且保持或者提高员工待遇的,"只要没有对劳动者权益造成损害的,没续签的视作续签"; 劳动仲裁不会支持"双倍工资的补偿"的主张.我想知道适用的法律条款在哪儿里能找到。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和合同期内解除合同适用法律条款一样吗?另外,关于员工怀孕的赔偿如何计算?
1. 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赔偿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的赔偿适用的法律条款一样吗?是不是都是一年赔一个月的计算方法? 2. 公司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后,在接到通知后面的30天内员工怀孕了,公司如何赔偿?是按员工怀孕的法律条款计算赔偿还是按一年赔一个月的条款计算?
在一个公司工作1年后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是仍然在公司工作。法律是否默认续签合同?
2010.11.1日入职与公司签订了1年的合同,现在已经是2011.11.21日。合同是不是在2011.11.1日就到期了?公司既没有提出续签合同,也没有说要终止合同。这种情况下,作为员工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劳动利益。后期会产生一些什么纠纷吗?如果重新续签合同,续签的日期应该写什么时候呢?谢谢!
全公司40来个员工,工作一年多,都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如何集体申请仲裁?
从2010年7月月份开始,公司接到市城管局的大城管项目运作至今,聘请的所有员工都没有签任何合同,也没有交过任何保险或公积金,节假日强制加班并仅以每天50元的加班工资做补贴(包括五一,十一,春节),年终还没有任何年终奖金(仅一箱鸡蛋)。 去年春节前公司曾以不提前告知,无任何理由的形式辞退过一批员工,今年有风
2009年某公司内部,副总打算成立另一家公司,公司还没成立,老总说让员工入股,一般员工可以买2万,分期付款,2009年入的首期交4000,交完一段时间后说不用再交了,去年分红20%,现在公司成立了,说要把员工的入股资金退回,按照1:1.1退还,这中间有什么法律问题吗?是不是侵犯了员工的利益?
合同到期,员工没有通过公司考核,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已经给补缴社保,但是这个员工还要赔偿金,这种做法合
合同到期,员工没有通过公司考核,,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合同),但是已经给补缴社保,可是这个员工还要一个月的赔偿金,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公司应该怎么办?
劳动同到2011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了,公司并没有说续签和不续签。如果我以此理由提出辞职我能否得
我在公司工作4年了,第次是签了一年的劳动合。第二次签了三年,劳动同到2011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了,公司并没有说续签和不续签。如果我以此理由提出辞职我能否得到赔偿?如果续签,是否公司要跟我签无定期合同。谢谢。
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签大概一年多了,现在提出辞职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签大概一年多了,现在提出辞职能得到什么补偿吗?08年12月进的公司,大概09年六七月才签了份合同,但是中途公司重新签过合同,又重新签了份,具体时间忘记了。后来一直没签过,也就是说距离现在,差不多有一年多没签过合同了,其中有些同事是签了的,不是所有人都没签。综合保险从09年六七月
昆山市周市镇新运涂装有限公司内,有工作及不负责、态度蛮横的外地人殴打工作负责的中层干部,此干部在此公司工作16年左右,向公司经理反映,经理由于贪生怕死,怕得罪外地人,就站在外地人的立场上训斥这名身体受伤的干部,本人站在旁观者的立场上,想知道法律应该怎么看待这件事情的。
11年5月入职该公司,12年1月公司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从我进公司直到现在都没有缴纳社保以及医保,目前我有意想离职,不知道如何进行索赔。
连续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到第三次续签的时候,劳动者提出申请续签1年,公司应如何操作?
你好,劳动者在2008年以后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愿选择签订1年期,公司按劳动者的意向与其续签1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公司现在想与该劳动者解除合同,如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按一年一个月支付?还是按二倍的赔偿金支付?